三明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6-07-24 15:53

明教思〔2026〕79号

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清流县、建宁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我市20262027学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站位,统筹谋划组织实施

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充分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育人价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1名校级领导专项统筹此项工作。紧紧围绕综合实践育人核心目标,立足本地办学实际,聚焦健全学生人格、促进身心健康成长,制定实施方案,统筹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审核、监管、安全等工作。

各参训学校要对照《2026-2027学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表》(见附件),提前15个工作日与市综合实践学校联络处对接活动相关事宜;提前7个工作日将带队教师、参训学生等信息以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综合实践学校。市综合实践学校要统筹做好每期活动配套对接工作,做到育人目标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安全保障到位、工作责任到人。

二、抓实健康排查,全程闭环健康管理

市综合实践学校、各参训学校协同落实学生健康筛查与动态管控机制,从严做好特异体质学生摸排管理,全力保障参训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一)参训前全面筛查。各校全覆盖摸排学生健康状况,重点核查先天性疾病、心理疾病等特殊体质学生。若学生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呕吐、腹泻或持续高热、精神萎靡等不适症状,须及时督促就医,建议暂缓参与集中实践活动,防范健康风险。

(二)参训中动态管控。参训学校配合实践学校做好教师、宿管、校医开展日常健康巡检;市综合实践学校配齐医务保障力量,建立突发疾病应急处置流程,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场地常态化消杀等防控举措。全体参训师生须严格遵守健康管理规定,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主动上报身体异常情况,筑牢健康安全防线。

(三)参训后跟踪统计。活动结束返校后,由参训学校统一完成学生健康情况汇总、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潜在健康隐患,保障学生返校居家期间身体健康。

三、细化保障举措,夯实活动开展基础

市综合实践学校要科学编制、细化完善每期实践课程方案,规范组织各类实践教学活动。各参训学校严格落实活动安排、参训规模,足额保障实践活动经费,逐项完成前期筹备工作。

(一)活动前期筹备。各参训学校召开综合实践专题部署会,研究参训学生、带队人员、交通承运、学生保险等事项,主动与市综合实践学校同步对接相关信息。

(二)活动期间管理。每所参训学校须安排1名校级领导带队,各班配置至少1名专任教师全程驻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协同开展活动组织、学生日常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三)活动复盘优化。实践活动结束后,参训学校与市综合实践学校及时开展复盘交流,优化活动方案、细化课程环节,持续提升实践育人成效。

四、拓宽宣传渠道,营造协同育人氛围

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充分用好各类宣传载体,依托校园宣传栏、班级板报、官方公众号、家校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线上线下渠道,常态化宣传综合实践教育政策与育人意义,提升全社会对实践教育工作的认知度与支持度。

参训学校须在活动开展前分别召开学生动员大会、专题家长会,介绍市综合实践学校办学条件、本次实践行程安排及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常态化做好家校沟通,广泛凝聚家长支持力量。活动开展期间,各校与市综合实践学校通过微信推送、专题报道、短视频纪实等多元形式,全方位展示实践课堂、学生成长风采,营造全社会协同支持实践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压实安全责任,从严全程监管防控

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落实综合实践活动常态化报备制度,全流程落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活动零安全事故。

(一)严守交通安全底线。师生出行须选用具备正规承运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统一购置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车辆,杜绝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提前实地勘察往返路线,排查道路、沿途点位安全隐患,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师生往返路途安全。

(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参训学校、市综合实践学校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严格遵循“谁组织、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机制。参训学校做好特殊体质、患病学生摸排,身体条件不适学生可依规免予参训;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驻点跟班,统筹抓好课堂、宿舍、就餐、健康等全场景学生安全管理。市综合实践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套制度,加大现场安全提示频次,细化各环节安全防护细则,将安全责任贯穿实践活动全过程。

六、深化总结提炼,持续提升育人实效

每期实践活动结束后,参训学校与市综合实践学校同步开展活动成效评价与全面总结,紧扣“立德启智、知行合一”育人理念,不断夯实实践教育工作成效。

积极探索实践活动组织、学生管理创新模式,打磨精品特色实践课程,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积累体验、勇于创新、收获成长、拓宽视野、锤炼品格。系统梳理活动经验、提炼特色亮点,丰富实践教育内涵,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参训对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小学高段、初中、高中学段的学生。

(二)活动时间:每期5天。按计划表安排,学生第一天上午从学校出发前往市综合实践学校,第五天下午返回原校。

(三)收费管理按收费标准,每期活动由参训学校统一代收学生住宿费、伙食费、耗材费及教师费用,缴交市综合实践学校。

参训师生的保险费、交通费由各参训学校按实收取、自主办理、事项公开。

(四)减免政策原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减免住宿费。由学生所在学校完成资格审核认定,统一向市综合实践学校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五)缴费标准

1.参训学生:378/生・期,其中住宿费160/生・期、伙食费198/生・期、学生实训耗材费20/生・期;

2.带队教师:统一与学生同步食宿,参照学生住宿费、伙食费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缴费流程与账户信息

各校指定专人统一代收相关费用,师生入驻后,按照实际参训人数、扣除对应减免金额,前往市综合实践学校综合楼五楼财务室统一结算缴费。

1.住宿费、耗材费缴存账户
开户行:工行三明人民路支行
名: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
号:1404 4026 2900 0068 509

2.伙食费缴存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徐碧支行
     名: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食堂
     号:1380 0101 0400 4233 3

(七)联系方式

市综合实践学校联系人:范   15394538394(联络处)

                         饶裕发 15059048710(联络处)

    联系电话0598-8308011 电子邮箱:smsjjd2012@163.com


    附件:2026-2027学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67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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