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体〔2025〕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闽教体〔2022〕27号)要求,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我市中小学校合唱团、器乐团建设和发展成果,激发师生爱国主义情感,决定举办三明市2025年中小学生合唱和器乐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分组
(一)参加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校外活动中心学生。
(二)合唱、器乐比赛分为小学组、中学(中职)组。参赛队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或同一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学生。
二、内容与形式
主题:童声唱响新时代,雅乐共谱新华章。
(一)合唱节目
1.比赛形式:合唱。各参赛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唱歌颂祖国、歌颂党,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适合广大学生合唱的优秀歌曲。
2.参赛对象:每支学生合唱队人数30人以上,不超过60人,
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师生)。
3.比赛要求: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录制现场和现场比赛不用扩音设备,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两首作品录制在同一视频里,视频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声音处理,只能采用钢琴伴奏。
(二)器乐节目
1.比赛形式:器乐合奏。
2.参赛对象:乐队人数12人以上且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省级中小学生乐团培育校和示范校必须参加。
3.比赛要求:每队须有两种以上的主奏乐器。每队演奏一首曲目,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9分钟。录制视频时,不允许有背景音乐。
三、活动安排
本次比赛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25年3月—5月):为基层活动阶段。
各地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活动、校校有节目的局面。
在基层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学校开展县级活动和评比。
(二)第二阶段(2025年5月—6月):为线上评选阶段。
市教育局组织评委对各地各校上报的合唱、器乐节目视频进行线上评审,各类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选出一、二、三等奖。
(三)第三阶段(2025年6月底):为现场展演阶段。
选取优秀作品进行现场展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作品报送要求
(一)合唱、器乐节目初赛采取报送视频方式参赛,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类型(合唱或器乐)+学校名称(与学校公章相同)”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二)参赛作品视频于2025年5月15日-20日上传至三明市教育资源平台客户端(http://218.67.78.29 )的相应文件夹。
(三)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按照分配名额推荐节目参加市级比赛(附件1),并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对推荐节目的参加人数、节目时长、格式要求等进行审核后上报。
(四)作品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整理收齐附件2和附件3后,将电子版和扫描版于5月20日前发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smsjyjtwyjk@163.com,联系人:谢荣,联系电话:8238356。
(五)截止报送时间后,所有节目的指导教师不得替换、增加。
五、奖项设置
(一)合唱、器乐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奖项名额视参赛水平而定,质量不高的不予评奖。
(二)每个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表演人数24人以下的节目不超过2名)。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成人化的现象。
(三)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结合传统文化进校园,组织学生传唱经典,让学生感受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精华,推进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和发展。
(五)参赛单位需自行解决参赛所使用的音乐著作权问题,如出现音乐著作权方面的纠纷,组委会概不负责。所有单位参赛报名即被视为同意授权给大赛组委会参赛曲目的视频、照片、音乐用于网络、媒体等的宣传和传播。
附件:1.报送合唱、器乐节目数量分配表
2.节目报名汇总表
3.参演学生花名册
三明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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