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人〔2024〕8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规〔2023〕7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教规〔2023〕2号)、《福建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闽职师培〔2024〕1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管理平台
本次认定相关工作通过“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fjss.fpnu.edu.cn/)进行,《用户手册》见平台首页,平台账号届时福建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将逐一发放。
二、认定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2024年7月3日-7月12日)
申报教师于7月12日之前登录平台提出认定申请、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2.审核推荐(2024年7月3日-7月12日)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对本校申报教师的申报资格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推荐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公示材料(附件1)上传至平台,同时填写本校基本情况信息。
3.组织认定(2024年7月13日-7月27日)
市教育局人事科对各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予以驳回。审核合格的,由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复核认定(2024年8月)
福建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将于8月开展本年度复核工作,复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并发放《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电子证书)。
三、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教师和各相关单位应在平台上传的认定工作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2.联系人:陈素清,联系电话:13960571618。
附件:1.关于***学校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推荐名单的公示
2.三明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相关材料清单
三明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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