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1-08-02 17:54

明教人〔202115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三明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21722

 

三明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发〔201911号)、《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补短板提质量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71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基础教育工作绩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明政办2017119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19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规范名师名校长考核管理,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管理对象

省级名师名校长、省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

二、考核管理方式

成立“三明市名师名校长考核评价领导小组”(附件1),挂靠在三明教育学院。考核按教师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市教育局统筹全市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市直属学校名师名校长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名师名校长考核工作。

三、考核时间界定

    考核按年度,于每年年终进行,实行一年一考核。

四、考核管理内容

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应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第一线,模范遵守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在此基础上,分别提出相应的考核要求。

(一)名校长考核要求

1.学校管理方面:坚持在校长岗位或学校管理岗位上工作,任职学校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办学规范、同时重视打造特色,业绩突出,在同类学校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校文明学校等级被降级或学校综治考评被一票否决的,本年度不予考核。

2.学校改革方面:积极参与基础教育总校制办学改革,或参与“职教联盟”“办学联盟”“职教集团”等办学改革带动区域学校共同发展,提高质量;积极参与推进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中职学校要获得省级示范校;积极参与“双高”计划建设,至少建成一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某一方面或某项工作有新举措、新方法、通过改革呈现新亮点、新成效。

3.教育研究方面:具备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教科研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与并引导推动我市课程改革。

1)开展课题研究:本人主持市级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一项省级及以上教育课题研究;

2)加强校本教研:健全完善校本教研制度,注重发挥学科教研组作用,指导教师根据校情学情,从教育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有计划地组织校本培训,推进教师专业发展。

3)开展推门听课:每学期听课、评课10节以上,并提出改进教学和管理建设意见。

4)重视技能提升。师生参与技能大赛,学生在市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教师在省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4.示范辐射方面:积极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切实履行传帮带职责。

1)帮扶薄弱学校:挂钩帮扶一所薄弱学校,促进挂钩帮扶学校在学校管理、文化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2)培养青年干部:结对指导培养2名教育系统后备干部,指导培养对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长足进步。

3)开设专题讲座:每学年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学校联合组织的办学思想研讨活动中,至少有一次作大会交流。

5.教育质量方面:学校推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其中某方面在同类学校中有特色优势。

(二)教学名师工作要求

1.加强教研工作方面:坚持在教学(教研)一线工作,本学科工作符合学校要求。具备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教研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与并引导推动我市课程改革,在全省、全市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1)组织课题研究:主持市级或参与一项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2)总结教学经验: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有质量的科研论文,或调研报告、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育随想、教育故事,成果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或汇编。

3)校本教研:每学期主持2次以上专题教研活动,针对学校(学科)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对策、措施和办法。

2.加强示范引领方面:积极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履行传帮带职责。在教师专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1)培养青年教师:每学年至少结对指导培养1名市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或2名市级骨干教师或区域内(本校除外)2名青年教师,听课评课10节以上。

2)开展教学研讨:每学年至少开设1次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学科讲座及课后研讨活动

3.提升教学质量方面:

1)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改进课堂教学模式。

2)积极参加或指导教师(学生)参加教学技能大赛、一师一优课、课堂教学比赛等活动,取得好成绩。

3)积极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学生学科素养得到提升。

4)任教班级学科成绩稳步提升,领先同类学校水平。

中职教学名师还需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并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三)学科带头人考核要求

1.教学工作方面:坚持在中小学教学一线工作,本学科教学工作量符合学校要求;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鲜明的教学风格,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显著的教学工作业绩;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在市、县(市、区)范围内本学科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2.教学科研方面:具备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教研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与并引导推动我市课程改革,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1)课题研究:主持市级或参与一项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2)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论文在市、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自制教具、校本课程开发、校本作业编写等方面有实际成果。

3)校本教研:每学期主持2次以上教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听评课不少于10节。

3.培养年轻教师方面: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送培送教活动,切实履行传帮带职责。

1)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每学年至少结对指导培养1名青年教师。指导和培养的对象在学校管理、课堂教学、教师技能大赛、微课晒课、优质课评选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培养对象成长有明显进步。

2)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每学年至少开设1次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

4.教学实绩方面:积极参加各级教学技能大赛、一师一优课、课堂教学比赛等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教学实绩突出,教学成果显著,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在全市处于中上水平(教研人员所任教学科平均成绩居全市中上水平或成绩提高较快),学业质量监测或期末教学成绩低于本校年段平均分的,本年度不予考核。

(四)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工作要求

1.培养优秀教师: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研究专题、培养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工作室的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骨干教师。

2.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工作室领衔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3.推广研究成果: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周期内,工作室领衔人应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县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定期组织工作室全体成员去农村送教,或与某所农村学校结对帮教。

4.开发优质资源:名师工作室要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名师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五、考核程序

(一)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考核

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三明教育学院具体负责,采取个人自评、用人单位审核和三明教育学院实地考评的方式,根据考核内容和项目进行综合评议,评定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1.个人自评。考评对象提交《三明市直属学校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民主测评。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由用人单位公示考评对象业绩,组织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对考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2)。

3.实地考核。三明教育学院成立名师名校长考核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评对象进行实地考核。

4.考评认定。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考评结果对所辖学校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一学年履行职责情况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进行综合认定。

5.公示结果。教育主管部门公示考评结果。

(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

1.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影响检测等考核方式,对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

2.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实行分类评估考核。主要评估考核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办学业绩)、人才培养、引领示范、教育(管理)研究、组织保障、创新与影响等五个方面,具体参见评估指标(见附件2)。

3.工作室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指标中的“师德修养”为“一票否决”指标。经评估认定,13项指标总分不低于80分(含本数)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合格”等级的工作室中,指标“创新与影响”经专家认定为有重大创新且在省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可认定为“优秀”等级。

4.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名师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六、考核结果运用

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奖励补贴,考核不合格的本年度取消相关待遇。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领衔人资格。

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关资格和待遇:

1.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违反用人单位奖惩规定的;

3.对合同(聘用)期内不能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累计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4.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社会公德或违反政治纪律发表不当言论的;

5.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的。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三明市直属学校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考核领导小组

2.三明市直属学校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履职考核

      3.三明市直属学校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

4.三明市直属学校名师名校长履职情况民主测评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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