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2021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首批赛项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0-12-22 09:59

明职技赛组办〔20203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文旅局,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明教育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励职业院校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展示和检验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成效,选拔选手参加2021年度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首批赛项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赛项及时间和地点

首批赛项选拔赛共设交通运输、土木水利、信息技术、文化艺术、财经商贸、加工制造、旅游服务、农林牧渔、教育、医药卫生等10个大类29个赛项。各赛项承办校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大赛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三明市教育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文旅局等6部门共同主办,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明工贸学校、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职教园分校、三明市农业学校、大田职业中专学校等5所职业院校具体承办,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协办。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见附件2)。大赛设执行委员会(见附件3)具体落实大赛筹备及组织工作。各承办单位成立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制订承办方案,负责做好竞赛的场地设备、宣传、接待、交通、住宿、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三明教育学院负责公布竞赛规程、组织竞赛命题、组织裁判和仲裁、组织参赛报到、竞赛监督与执行、公布大赛结果等大赛组织工作。

三、奖项设置与表彰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奖

每个竞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对参赛人数(组数)5个及以下的竞赛项目实行未位不取等次(优秀奖),且一、二、三等奖均限设1个。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未进行操作或无比赛结果等,经赛项裁判组判定,不予领授优秀奖。对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本次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个人项目按人、团体项目按组),颁发获奖证书。

(三)团体优胜奖

获得本次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竞赛项目分别记753分,团体竞赛项目分别记975分。按各参赛代表队获奖情况加权累计团体总分,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

(四)贡献奖

对举办本次大赛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行业协会、企业授予贡献奖,颁发荣誉证书。

四、大赛经费

全市大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和选手意外伤害保险由各代表队负责。全市大赛其他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等主办单位统筹解决,并争取有关单位、企业给予支持。

五、其他事项

(一)各承办校于1222日前,将赛点住宿、报到事宜报三明教育学院。赛场备料清单、工量具清单、参赛报到通知由三明教育学院另文通知。

(二)为鼓励未参加市选拔赛,直接推荐参加省赛的学校和选手参加省赛,市级设奖按省赛获奖等次晋升一级颁奖。如多人组参加省赛(含2人组及以上),按省赛成绩顺序从三等奖起取等,设市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其余为三等奖。

(三)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学生证检录参赛选手卡入场参加竞赛。指导老师督促各参赛选手携带12寸与发送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照片,夹在参赛选手卡里,以备检录使用。各参赛选手要自觉保护好参赛选手卡,不得在其上涂写,比赛结束时,由承办校有关人员负责收回。

 

附件:1.2021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首批赛项安排表

2.2021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人员名单

3.2021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人员名单

 

 

 

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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