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系列报道】清流县:推进“阳光校园143”夯实法治教育基石
来源:市教育局综改科 时间:2024-12-17 10:01
近年来,清流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创建“阳光校园”为核心品牌,以“143”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模式为依托,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一整套科学、系统、高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2024年10月14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翟刚学到清流县调研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对“阳光校园143”法治教育模式给予高度评价 


2024年11月7日,在福建省教育系统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培训会上,“阳光校园143”法治教育模式被列为典型经验做专题汇报。

  一、建设一个高效法治教育管理体系 

  为确保“阳光校园143”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清流县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教育局,公法检司等多部门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在法治教育工作中能够无缝对接、高效运转。注重发挥学校主体作用,鼓励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 

 

  二、开展“四个一”常态化工作 

  为实现法治教育的全覆盖和常态化,开展四个一常态化工作。一是“一月一主题”。每月确定一个法治教育主题,结合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主题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二是“一期一活动”。每期开展一次模拟法庭,利用清流县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将“模拟法庭”列入每期社会实践课程内容,让学生“亲身、亲历”模拟法庭活动,以转换视角、同理感知模式开展法治教育,从而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的意义与价值。三是“一季一专刊”。每季度出版一期法治教育专刊,2014年初,教育、公检法部门创办《校园法治专刊》,针对青少年群体,采取图文并茂方式,通过案例、法条、释疑等形式,引导未成年人辨是非防犯罪。创刊至今,共刊发39期,每期刊发数量4000份,共发行15.6万份。四是“一校一特色”。各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法治教育品牌。有的学校开展“法治小卫士”评选活动,有的学校则开展“诗说防欺凌”、快板说宪法”等法治教育社团。其中“诗说防欺凌”活动作品入选《三明市初中“壮腰”工程研究专项课题》成果专刊。 

 

  三、打造“三个式”特色创新 

  实施“点题式”学法。一是部门依法“命题”。成立清流县青少年法治宣讲团,聘请宣讲团讲师35名,精选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等共30余个课题,为法治教育备好题库。二是学校点单“选题”。县青少年法治宣讲团提供“法治课题”、学校结合近期实际情况进行“点餐式”选取法治课题,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重点向青少年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入校普法“解题”。根据学校“点餐”选取的课题,组织宣讲团成员深入各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每学年每校至少举办4场,每场不少于2课时,进行拉网式宣讲。  

 

  实施“联盟式”普法。建立由公检法司等多部门组成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联盟,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一是“二龙合一”关爱帮扶。由关工委牵头,把“司法一条龙”和“社会部门一条龙”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二龙合一”主打“三香”(书香、墨香、诗香)教育的基础上,提升青少年法治文化素养,开展“中华魂”法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抓好“两康”教育建设(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把“两康”教育融入到家庭教育、法治教育当中,使青少年能更好地健康成长。二是组建“预青”联盟。组建以公检法司、教育、卫健等为成员单位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联盟”,通过“宣传共促、资源共享、风险共防、教育共抓、问题共解”的“五共”机制高效开展各项工作。“联盟”共同编印《校园安全宣传手册》20000册,自编《校园网络安全指南》《遇“检”清流.漫漫说》普法手册6000册,开展“12355为青春护航”等主题活动3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堂等各类活动60余场。三是开展趣味性普法活动。县教育局、检察院、团县委等部门通过以趣味法治元素设计出“法律秒记忆”“法律问答对对碰”等环节的校园法治运动会。通过设计法治小游戏,如“欺凌行为的红与黑”“动力绳圈”等带入乡镇学校,给乡村儿童带来不一样的法治教育新鲜体验,达到寓教于乐的显著效果。 

 

  实施“项目式”守法。清流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团县委等部门联动合力,由童行社工承接“阳光校园”零欺凌项目,运用“1+3³+N”工作机制,针对普通学生、高危群体、问题少年不同群体采取三级综合项目干预模式,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系列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一是普通学生预防宣教。通过开展主题巡讲、增能拓展培训、亲子互动、“撕名牌”游戏以及观看清流师生自拍、自演、自导的微电影《晨曦》,制作同名主题曲MV等方式开展一系列普法宣教。二是高危群体服务介入。通过不同主题的小组工作,及时发现和帮助不良行为青少年积极解决行为问题。如“我的情绪我做主”教育小组、“法治一堂课”学习小组,其中“检爱童行·共护未来”成长小组产出了小学和中学两个版本的情景剧《检爱童行》,并在全县各校进行巡演。三是问题少年行为矫正。通过个案服务、职业体验、志愿服务等,帮助偏差行为青少年建立积极的社会联系,培养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该项目工作获中国青年杂志、省、市人民检察院、平安三明等新媒体报道,累计阅读量超过43.4万人次。个案案例荣获福建社会工作优秀案例三等奖;项目荣获首届福建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推荐活动二等奖。 

 

  清流县将继续以创建“阳光校园”品牌,“143”法治教育模式为引领,不断完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化法治教育常态化工作和特色创新实践,努力培养更多具有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的新时代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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