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6-05-26 11:30

明教20261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教育学院、福建三明林业学校,市直属初中、高中阶段学校:

    现将《三明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265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243号)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三明实际,制定本录取办法

一、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一)基本原则

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公平公开、尊重志愿、择优录取。

(二)录取依据

1.考试总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原始分,体育与健康按测试成绩,物理按卷面原始分的90%,化学按卷面原始分的60%,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按卷面原始分的50%,生物、地理各按卷面原始分的30%呈现。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和体育与健康等7科折算后取小数点后2位,所有科目累加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2.等级总分。等级总分满分为8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和艺术(音乐、美术)等8科按《三明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规定折算,8科折算分累加为等级总分。

3.考查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考查科目成绩。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各考查科目必须全部合格

4.政策性加分或减分。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总分中加分或减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5.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严禁单独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含良)以上

(三)考生档案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顺序和类别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按自主招生、统招生、定向生、中美课程班和综合高中班五类依次进行。

一)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2026年面向市域自主招生的学校、计划数和招收类型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数

招收类型

1

三明一中

12

艺体类

8

科创类

2

三明二中

15

艺体类

5

科创类

3

三明九中

260

艺术类

4

华东师大附属三明中学

90

科技类

5

沙县区金沙高级中学

170

体育类

面向学校所在县域自主招生的学校、计划数和招收类型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数

招收类型

1

明溪一中

10

体育类

2

沙县五中

60

音乐类20

美术类40

3

宁化六中

30

艺体类

4

永安三中

120

艺体类

5

尤溪七中

45

美术

6

尤溪二中

45

体育类

各自主招生学校负责制定本校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和录取办法,面向市域招生的学校报市教育局、面向县域招生的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发布。自主招生考试(测试)时间安排在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由招生学校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按公开发布的录取办法招生录取。考试(测试)和招生录取须在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自主招生须在中招志愿填报前完成。报考考生仅限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一经查实兼报,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参与其他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回原学校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录取。

(二)统招生录取办法

1.确定入围考生。按各高中学校招生数的1:1.6划定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八个学科的入围等级总分。

2.平行志愿。全市中招同一批次内不设级差,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

3.择优录取。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数,按入围考生的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同分录取。统招生录取时,若最后一名同分,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数学成绩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成绩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同分,则一并录取。

5.招生区域。推动各普通高中实现属地招生,民办高中生源不足的,由市中招办在辖区内适当统筹调剂安排招生。其余普通高中学校按报考时确认的初中学校学籍招收本辖区内参加中考的毕业生。

三明一中按原三元辖区、三明二中按原梅列辖区招生。三明九中、华东师大附属三明中学高中部、沙县区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等四所高中学校继续面向三元区、沙县区实施同城化招生,其中沙县五中2026年不向三元区生源提供寄宿条件。

(三)定向生录取办法

1.比例分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26年各县(市、区)“定向生”指标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的70%分配到辖区内初中校,并向农村学校倾斜。其中三明一中面向三元区南部招收“定向生”数为634名,三明二中面向三元区北部招收“定向生”数为602名,三明九中面向三元区招收“定向生”数为378名。其余各县(市、区)“定向生”指标分配情况应于每年5月底前报市教育中教科备案。

2.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生”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认定。其中华东师大附属三明中学20262028届初三毕业生中,小学毕业学校在三元南部、三元北部的,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按生源数分配“定向生”指标到校。小学毕业学校在三元区外的,由沙县区教育局按生源数分配“定向生”指标到校。2029届起,其初三毕业生统一按沙县区生源分配“定向生”指标。三元区南部、北部片区跨区就读的考生和三明北附实验学校考生不享有“定向生”资格。

3.控制分值。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和三明九中招收城区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60分、70分(含)录取。其余各县(市、区)优质普通高中招收城区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参照执行;如确有必要,可由属地招委会根据县域实际适当调整下降分数,但调整幅度不超过10分(含),调整后的“定向生”下降分数须在中招录取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4.招生办法。“定向生”招生指标未完成,则调整为统招生指标,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补充录取。其中三元区南部、三元区北部未完成指标调整为三元区统招生指标,投档顺序依次为三明二中、三明一中、三明九中。

5.同分同录。定向生录取时,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录取。

(四)中美课程班招生录取办法

1.招生指标。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26年三明二中中美课程班计划招生数为100人,其中面向三元区招生50人;其余各县(市、区)招收50(单个县录取人数不超过10),录取分数不低于面向三元区招收的中美班考生最低分数;若三元区外招生人数少于50人,剩余指标则调整为面向三元区招生,在有填报三明二中中美课程班志愿的三元区考生中补录。沙县一中中美课程班计划招生数为60人。

2.招生范围。中美课程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3.招生办法。三明二中中美课程班志愿由考生在中招志愿系统中统一填报,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录取。沙县一中中美课程班由沙县区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招生。

(五)综合高中班录取办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综合高中试点班(含普职融通招生试点班)招生政策由举办试点班的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当地实际制定,招生纳入市招生录取平台统一管理,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试行中考中招制度改革

(一)试行毗邻区域共建寄宿制高中改革。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项目储备与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试行与市区毗邻的明溪县共建寄宿制高中,2026年明溪一中面向三元区招收初中毕业生100名,其招生指标不占明溪当年本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未完成不补录。三元区初中毕业生可在全市中考中招系统上统一填报志愿,由中招办统一切线,按志愿和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统一录取,考生中考投档总分不低于明溪一中“定向转统招”分数线。

(二)拟试行初中直升普通高中改革。2027年起,拟实行招生片区内初中毕业生直升部分优质普通高中试点改革。其中三元区改革办法由市教育局和三元区教育局共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布。县域初中直升优质普通高中改革实施办法由县(市、区)教育局参照三元区实施细则,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共设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中职教育录取批次。各批次招生录取名额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2026年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教育、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三明招生计划数和我市下达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实施。

(一)中职本科3+4”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等级、中考投档总分不低于当地普高最低控制线。

2.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一次性投档择优录取。

(二)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参加我市初中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录取控制线。五年制高职教育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本设区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艺术、体育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设区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降分录取。

3)录取办法。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1:1投档(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需提前参加录取学校组织的面试)。网上投档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

高职院校补录取后生源仍然不足,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自主补录。

(三)三年制中职教育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具有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录取办法。在中考中招信息系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需提前参加录取学校组织的面试)。网上投档录取结束后,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

网上录取结束后,申请放弃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的考生,登录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放弃录取”(点击“放弃录取”)。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的自主补录。

五、志愿填报

志愿共分四类,填报时间安排在中考成绩发布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志愿。设七栏志愿,考生可填报招生区域达标高中14所(2026年三元区考生可填报明溪一中),同时可填报所在地一般高中、综合高中班和民办高中13所。其中华东师大附属三明中学20262028届初中毕业生,小学毕业学校在三元区的,按照三元区户籍分南、北片区填报志愿,小学毕业学校在三元区外的,按照沙县区考生填报志愿,2029届起统一按照沙县区考生填报志愿。三明北附实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

(二)第二类中职本科3+4”志愿。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

(三)第三类为五年制高职教育(含需面试院校)志愿。可填报10个专业学校志愿。

(四)第四类为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其他类型招生志愿。可填报10个专业学校志愿。

全市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职教育的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在同一平台进行。所有志愿安排在同一时间填报,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再组织职业院校录取。若中职本科3+4”志愿招生批次有调整,以后续补充通知为准。

六、照顾性政策

(一)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人民警察子女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民警子女,加分分值为20分。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加分分值为20分。

3.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民警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的子女,加分分值为15分。

上述对象以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的名单为准。

(二)获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3分。

加分照顾政策仅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不得增加其他照顾政策和分值。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三明实际,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在原有规模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发),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按三明市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统一纳入三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三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唯一依据,对未经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学籍接续。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不得招收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2026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方法: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5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经市中招办同意后,最多可降低50分(含)录取,补录取时间在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之后,且仅补录一次。

(三)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自主招生、中美课程班、综合高中、职普融通班及民办高中等)录取,自愿放弃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允许其根据个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的自主补录。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

(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管,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各中学(初中、高中),并做好政策的解读、解释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告招生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本文件由三明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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