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 时间:2025-04-30 10:18

明教初〔2025〕5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益,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招生政策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5幼儿园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学位供需平衡。各地要根据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变化等趋势,健全常住学龄人口监测预警制度,全面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优化调整学校规划布局和结构,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位供给机制。积极化解热点学校学位供需矛盾问题,通过总校(园)制办学、改扩建、挖潜扩容等方式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更好满足群众热切期盼。科学合理划定小学阶段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对确需调整招生片区的,加强风险研判,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审慎稳妥推进,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二、明确招生规定要求。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招生办法。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明招生入学“底线”“红线”。幼儿园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禁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费。小学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不得开设特定类型招生项目,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收取简历、意愿摸底登记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超范围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三、巩固提升服务水平。要健全招生入学工作指引,优化招生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一次性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减少非必要信息采集。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完善“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建设,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实现报名申请、信息审核、结果录取“一网通办”。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录取结果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继续鼓励探索“长幼随学”服务举措,帮助家长解决多处接送子女实际困难。

四、强化特殊群体保障。要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完善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为有特殊需要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格落实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入学政策,不得随意扩大优待对象范围。

五、加强招生监督管理。要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化招生入学工作正面宣传,快速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过程出现的舆情和突发事件。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附件1),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附件2),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严明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大对招生入学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县(市、区)和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材料要及时报送三明市教育局初等与幼儿教育科。具体招生办法和招生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3)电子版,请于715日前报送;招生入学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含招生政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存在困难问题和下步措施建议等)电子版,请于920日前报送。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8280703,电子邮箱:cjk8223041@163.com。

附件:1.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2.三明市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招生入学举报投诉受理电话一览表

3.三明市各县(市、区)幼儿园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名单

   

                 三明市教育局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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