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职技赛组〔2024〕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文旅局,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明教育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强化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综合育人功能,营造风清气正大赛生态,彰显职业教育的感召力、塑造力和影响力,推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建设,强化技能训练,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选拔选手参加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决定举办2025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现就做好大赛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等6部门共同主办,4所院校具体承办。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预报名情况,本次大赛设24个竞赛项目(见附件3)。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见附件1),下设大赛执行委员会(见附件2)具体落实大赛筹备及组织工作。各承办单位成立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制订承办方案,负责做好竞赛的场地设备、宣传、接待、交通、住宿、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首批赛项竞赛时间和地点
大赛首批赛项竞赛于2024年12月20日-12月31日,在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明市农业学校、三明工贸学校、永安职业中专学校等学校举办,具体比赛事宜由三明教育学院另行通知。第二批赛项(素质类赛项)竞赛时间与地点等事宜另文通知。
三、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出生日期在2004年5月1日之后。
报名办法: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参赛学校要严格审查参赛选手资格,如实填写报名表。各参赛代表队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报名表(随同本文件一起下发的Excel文件)、参赛选手电子照片(400*600像素,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按参赛项目分类建文件夹,以代表队名称打包,发送给三明教育学院职教室吴生文老师(联系电话:13859180071)。
四、奖项设置与表彰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奖
每个竞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对参赛人数(组数)5个及以下的竞赛项目,实行末位淘汰,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在竞赛过程中未进行操作或无比赛结果的参赛选手,经赛项裁判组判定,不予授予优秀奖。对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本次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个人项目按人、团体项目按组)授予指导教师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团体优胜奖
获得本次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竞赛项目分别记7、5、3分,团体竞赛项目分别记9、7、5分。大赛组委会按专业技能类、素质类加权累计各参赛代表队团体总分,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大赛经费
全市大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和选手意外伤害保险由各代表队负责。全市大赛其他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主办单位统筹解决。
相关费用由承办校负责支出,支出办法和标准参照《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三明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经费管理的通知》(明教职成〔2018〕244号)。
六、其他事项
(一)各赛点住宿、报到事宜由各承办校确定后,报三明教育学院转发各参赛学校。大赛规程及备料清单由三明教育学院组织制定后,及时公布。
(二)根据本次大赛的成绩,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比赛。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二批赛项的选拔比赛由三明教育学院另行组织安排。
(三)为鼓励直接推荐参加省赛(未组织市选拨赛项目)的学校和选手参加省赛,市级设奖按省赛获奖等次晋升一级颁奖。如多人组参加省赛(含2人组及以上),按省赛成绩顺序从三等奖起取等,设市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其余为三等奖。
(四)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选手卡入场参加竞赛。指导教师督促各参赛选手携带1张2寸(与发送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照片,夹在参赛选手卡里,以备检录使用。各参赛选手要自觉保护好参赛选手卡,不得在卡上涂写,比赛结束时,由承办校有关人员负责收回。
附件:1.2025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人员名单
2.2025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人员名单
3.2025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首批竞赛项目一览表
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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