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4-09-19 10:20

明教中〔2024128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教育学院,局属中小学校:

为激励全市广大教师和管理、研究人员进一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实验,发现和培育典型经验做法,增强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在全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推动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31号)精神,决定开展2024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奖励范围

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机构和教师个人,均可申报2024年基础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往年已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得再次申报。

二、评审奖励名额

2024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授予相应的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的成果应体现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反映我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31号)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属有关学校,务必于2024928日前,按学段将各项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初教科、中教科。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属学校的书面申请报告(随附500字以内的每一项成果的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二)2024年基础教育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三)2024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四)成果报告;

(五)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的证明材料;

(六)与教学成果相关的其他支撑材料。

其中(三)—(六)项为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须纸质装订成册,每份独立装袋,内含对应的电子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以成果名称+主持人所在单位命名,每项成果电子材料大小不得超过500M,除视频文件外所有电子文档均须有Word和PDF盖章两种格式)。所有材料请自行留底。推荐、评审不得向申请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初教科联系人:肖老师,电话:8223041,电子邮箱:cjk8223041@163.com;中教科联系人:巫老师,电话:8222735,电子邮箱:zjk8222735@163.com,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25教育局初教科、中教科,邮编:365000

 

附件:1.2024年市级教学成果申报表

        2.《三明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事宜的说明

3.三明市教学成果奖报送单位信息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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