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职改办〔2024〕4号
各县(市、区)教育职改办,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4〕218号)精神,现就2023年申报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说课讲课考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说课讲课时间:7月24日上午8:00开始至结束;
(二)说课讲课考评地点:三明市第二中学。
二、考评对象
凡申报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且经市职改办参评资格预审同意的人员,须参加说课讲课考评。
三、考评方式
采用量分考评办法,说课和讲课考评总分均为100分,合格成绩均为70分。说课讲课考评成绩作为末位淘汰的重要依据。
四、考评内容
说课讲课内容范围以《三明市教育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说课讲课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教职改办〔2024〕3号)所指定的教材课本。督导、招生办、电化教育工作人员结合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说课讲课或面试答辩。
五、考评办法
1.考评对象应按考评具体安排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日期上午8:00前,到指定的相应候考室,并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按序号依次进行。
2.说课讲课考评题目由考评小组专家现场命制2题,再由面试首号考评对象抽取认定。
3.先进行说课考评,限时10分钟(含准备时间),后进行讲课(片段教学)考评,限时10分钟(含准备时间)。
4.督导、招生办、电化教育参评人员,若选择说课讲课考评,按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若选择面试答辩考评,现场抽取两道题进行面试答辩考评,限时20分钟(含准备时间)。
六、考评推荐
说课讲课考评结果,是专业学科评议推荐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职改办及有关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并负责通知到考评对象本人。
2.凡逾期不参加考评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凡违反考评规定者,一律按考评不合格处理。
3.考评对象需携带身份证、无涂写痕迹的说课讲课教材课本。
4.部分参评人员将会安排在下午进行考核,请事先自备干粮。考评对象在考评期间食宿自理,路途注意安全。
附件:中学高级教师说课讲课考评安排表
三明市教育职改办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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