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督〔2024〕9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教育学院,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设立三明市2024年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政府督学及特约督学、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和督导联络员等。
二、选题说明
申报研究的课题需将当前教育督导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课题研究的主攻方向,立足督政、督学、质量监测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际问题,开展小课题“行动研究”,加强问题现状的分析反思和问题的解决研究,课题具有针对性、实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需具有开展教育督导科研的能力,能组织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
(二)课题申报负责人只限一人,并具有科级职级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课题负责人),总人数不足4人的不予立项。
(三)课题组人员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并实行人员固定制。课题立项后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和增加成员,以保持课题研究的参与性和连续性。
五、申报数量
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宁化县、尤溪县、大田县推荐课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项,其余各县不超过5项,各市直属学校(单位)不超过1项。
六、申报程序
(一)上报材料。课题申报者要认真填写《2024年三明市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加盖公章,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并填报《三明市2024年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后寄送至市教育局督导科,市直属学校(单位)直接寄送至市教育局督导科。课题《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邮箱:smsdds@163.com。联系人:甘媛艳,电话:8223040。
(二)组织评选。我局督导科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遴选,对不具备研究条件或研究质量不高的课题不予立项。
(三)课题研究时间。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研究或达不到研究目标的课题,不予评审结题。
附件:1.三明市2024年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表
2.三明市2024年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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