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4-06-20 15:33

明教20248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推动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县域教师与市直属优质校互派交流工作,进一步提升县域教师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县(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与市直属学校(单位)互派交流教师(优先从市级、县级教育管理人才优选培育对象中推荐),原则上应从4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中选派。

二、选派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培养意向。

(二)具有一定的教育学科知识和学校行政管理能力,了解当前教育基本特点和规律,了解教育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学校管理的相关知识。

(三)团结同志、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善于学习。

(四)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身体健康。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选派教师动员工作。选派优秀教师交流,是丰富教师工作经历、积累工作经验、增长见识、拓宽思路的有效途径,对促进优秀人才在学校与学校之间有序流动,推进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优秀年轻教师积极参

(二)交流教师的职责要求、日常管理、相关待遇按照《三明市教育系统干部跟岗学习和教师交流管理办法(修订明教人〔2023〕9号执行。市直属学校(单位)教师参加县(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交流教师视同参加薄弱校、新校和共建校交流任教经历。

(三)请派出单位填报《三明市中小学教师交流审批表》一式三份(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规范要求填写)及《三明市中小学教师交流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表格均附电子版,于71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佳佳,联系电话:8222954,电子邮箱:smjyrsk@163.com

 

附件:1.三明市中小学教师交流审批表

          2.三明市中小学教师交流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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