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三明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4-05-21 10:44

明教202466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艺术形式激发全市师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情感,展示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市教育局决定举办三明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遵循艺术规律,提升参展节目和作品的艺术水准,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坚持守正创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推进三阶段艺术展演机制,强化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绽放艺术风采、激发强国力量”

三、主办单位

三明市教育局。

四、活动项目

艺术节的类别分为:

(一)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

(二)艺术作品类: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

(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五、加对象

艺术节参加人员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参者须为同一学校的学生,其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报送的小学组项目中不得有中学生。艺术表演类项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班级为单位参加活动

六、项目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五个项目。

1.声乐节目

声乐节目需提交合唱谱电子版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现场比赛不用扩音设备,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5人,可另设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个班级可演唱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伴奏人员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不设指挥,不得伴舞,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节目时长不超过9分钟。省级中小学生乐团培育校必须参加。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

4.戏剧(含戏曲)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节目时长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原创艺术表演节目须由学校在报名时提交拥有该作品唯一表演版权的声明。

以上表演类节目以视频方式报送视频采用MP4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学校+《节目名称》”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二)艺术作品类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四个项目。艺术作品需为原创,并提交创作说明(附件5,包括作品主题和创作过程),附件5电子版《作品名称+(类别+学校名称+组别)”命名纸质版一份粘贴在作品背面。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以及平面设计。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作者限1人。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作者限1人。

3.影视作品(含数字媒体艺术)

1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者限1人。

2视频创作类作品:围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主题,创作具有校园特征、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视频作品。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

4.手工艺制作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40cm。作者不超过3人。

以上艺术作品以数码照片方式报送,其中,手工艺作品也可同步用视频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以“组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名称”命名。

待市艺术节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优秀艺术作品送省第八届艺术节参评,送省作品要以数码照片原件两种方式报送。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署名。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限1人)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

(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是一省(区、市)、一地(市)、一县(市)、一校基于美育教学、理论、实践、管理改革,锚定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方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参加人员为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的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1.基本原则

1)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2.主要内容

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主要选题如下。

1)教学案例

艺术课程活力课堂

跨学科美育教学课例

数字技术在美育教学的应用

美育课后服务教学实践

2)教学研究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研究

艺术课程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艺术教师核心素养构建与评价研究

学生艺术素质综合测评研究

3)实践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中小学美育浸润行动实践

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实践

城乡中小学美育交流帮扶实践

4)校园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

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

最美校园建设

社会资源整合与美育条件保障

3.有关要求

1教学案例类为真实反映中小学美育课堂教学实践的课例,提交材料包括教学设计、课程教学视频(一节课)等。教学设计应为原创,体现课程教学理念、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并根据规范的教案格式与内容进行撰写;课程教学视频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教学环境中录制,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突出美育教学的审美性、情感性、实践性、创造性、人文性。

2)教学研究类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关注基础性、紧迫性的现实问题,结合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现状,具有针对性、时效性。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3)实践活动类需提交反映中小学美育课外实践活动的现场实践视频和相关文字说明材料,包括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以及围绕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开展的其他美育实践活动。

4)校园文化类主要为本地本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于美育浸润行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践的相关案例,可提交视频、文字和图片材料。

上述文字材料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视频时长不超过45分钟,片头3秒,格式为MP4、MPG2或MOV格式,大小不超过1G。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不超过5张,分辨率达到300dpi。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

    各县(市、区)在组织县级评选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数量推荐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市艺术节组委会属学校(单位)按照规定数量直接报送。

七、报送方式

(一)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按照分配名额推荐报送(附件1)。所有作品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的作品)。

(二)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三)报送内容:

1.艺术表演类:节目视频于5月29日-6月2日上传至三明市教育资源平台客户端的相应文件夹。附件2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和附件3电子版,请于6月3日前发送三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smsjyjtwyjk@163.com),联系人:谢荣,联系电话:8238356

2.艺术作品类:作品按照类别打包,以数码照片方式报送。数码照片、附件4盖章扫描版、电子版,附件5电子版请于6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94656631@qq.com,联系人:练佳宏,联系电话:15080579720。

3.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附件6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7月5日前发送至三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smsjyjtwyjk@163.com。联系人:谢荣,联系电话:8238356 。文字材料和视频71日至7月5日之间上传至三明市教育资源平台客户端的相应文件夹。

八、时间安排

艺术节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24年5月—6月中旬)为基层活动阶段。

各校要结合传统节日与重大节庆日,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校级现场展演,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校开展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在校级现场展演后,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学校校级现场展演”标识)等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s://yszy.eduyun.cn/hd/zxx(账号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

各县(市、区)根据各校活动开展情况和本地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现场展演活动,并在展演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填报至网络平台,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账号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2024年6月下旬)为作品评选阶段。

组织评委对各地各校上报的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和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进行评选,各类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选出优秀节目和作品。

(三)第三阶段:(2024年7月-8月)为全市艺术现场展演阶段。

市艺术节组委会将举办全市优秀作品(书画、摄影)现场或线上展览,艺术表演类节目拟开展现场展演活动,现场展演活动开展情况以具体通知为准。

九、奖励办法

本次中小学艺术节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由市艺术节组委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并按福建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分配各地(校)报送的数量,择优推荐优秀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和美育成果报送省上参评

(一)优秀组织奖:县级优秀组织奖由市艺术节组委会按开展展演活动的县(市、区)总数30%评选推荐。参评县级优秀组织奖的,辖区内学校活动参与率须达到90%以上。活动开展情况以各县(市、区)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报送和审核情况为准。

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各阶段艺术节活动,学校、学生参与面广,举办县(市、区)级集中展演,有活动专题简报、书面(音像)总结材料等。

(二)艺术表演奖:根据艺术表演节目初评和现场展演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节目质量不高的不予评奖。

(三)艺术作品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各县(市、区)和有关学校按照规定数量报送,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作品和成果质量不高的不予评奖。

(四)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节目获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指导教师奖。

十、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展演活动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细则,落实活动经费,强化程序意识,制定现场展演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提升展演覆盖面。

(二)各地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简约精彩、充满朝气的展演氛围,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将展演活动打造成为充分展示新时代广大青少年艺术风采和精神面貌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三)各地要制定展演活动评选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各地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展演活动的影响力。

(五)市艺术节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如发现艺术表演节目参演学生冒名顶替、艺术作品非学生本人原创等弄虚作假情形,在取消评奖资格的同时,对所在学校和指导教师进行通报。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送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数量分配表

2.艺术表演类报名汇总表

3.艺术表演类参演学生花名册

      4.艺术作品类报名汇总表

      5.艺术作品报送表

6.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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