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4-05-09 11:06

明教202459

永安市、尤溪县、宁化县、清流县教育局,三明一中、三明二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国际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37“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组织推荐2024“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分配

1.推荐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2.2024年三明市“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校

名额(人)

学校

名额(人)

学校

名额(人)

三明一中

1

三明二中

3

宁化一中

2

清流一中

1

尤溪一中

3

永安一中

1

二、材料报送

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按分配名额,从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候选学生,原则上候选学生各学科学习成绩均须达到优良水平。各有关学校要将拟推荐奖励学生名单,通过校内公示栏或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推荐候选学生填写“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登记表》(附件1),对学生各学科成绩加强审核把关,逐级审核后上报设区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推荐材料报市教育局中教科,517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逾期视为弃权。登记表电子文档同时以邮件上报,文件名统一为“XX中学庄采芳奖学金候选学生XXX登记表”,邮箱:zjk8222735@163.com。

 

附件:1.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登记表

2.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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