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2-07-18 11:30

明教思〔2022115

三元区、沙县区、清流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体验、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坚持全面发展理念,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组织安排

有关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按照培养学生健康人格、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统筹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审核、监管、安全、防疫等工作。

参训学校要按照《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附件2提前15个工作日主动与综合实践学校实践联络处对接,认真部署安排,细化工作任务,提前7个工作日将带队教师、参训学生等信息以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综合实践学校做到无缝对接,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市综合实践学校要全面做好每期活动的各项对接工作,做到目标明确、分工清楚、安全到位、保障到位、责任到人

二、强化举措,严格防疫管理

按照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要求,严格落实“两案九制”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活动期间的人员健康管理。市综合实践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防举措,抓好防工作落实;参训学校要根据参训须知及训前对接要求,做好各项防疫排查及准备工作,确保全体参训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参训前,参训学校需收集、排查参训师生“福建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只有持“福建健康码”绿码、签订了《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团体参训健康承诺书》后的师生才能入驻市综合实践学校,并自备适量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参训师生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训:一是参训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二是7天内到访过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城市,三是参训前一天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新冠病毒相关症状。

参训期间,参训学校需协助拓展教师、宿舍管理员、校医做好健康检查工作,每天早、中、晚不少于三次对参训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及登记工作;参训师生要服从健康管理,掌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流程,严格按规范操作,及时反馈师生健康情况,切实做好安全防范。

三、精心组织,落实活动保障

市综合实践学校要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参训学校要认真落实活动要求、参训计划和参训人数,提供经费保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参训前,参训学校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具体方案,确定参训学生、带队人员、交通车辆、学生保险等事项,及时向市综合实践学校报送沟通相关信息。

参训期间,每所参训学校至少配备一名校级领导带队、每班至少配备一名带队教师全天候入驻,服从工作安排,协助做好活动组织与学生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参训后,参训学校市综合实践学校要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完善活动方案,细化活动环节,进一步提升活动成效。

四、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有关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宣传栏、板报、校讯通、微信群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实践教育的认识。

参训学校要提前召开一次学生动员会和家长会,介绍市综合实践学校情况,通报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参训要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主动配合。参训期间,参训学校市综合实践学校要及时以微信、信息报道、视频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向社会宣传报道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情况。

五、强化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有关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按常态化安全工作要求,实行综合实践活动报备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把交通安全关,参训师生乘坐的车辆,必须选择有承运资质的交通运输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协议,购置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要提前对途经路线事先进行实地考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周密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全体参训师生安全往返。

参训学校和市综合实践学校严格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要求,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参训学校要做好学生健康排查、特殊学生排查、疫情防控等工作,身患疾病、体质异常的学生及特殊学生可以不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参训学校安排责任心强的带队教师入驻管理,认真做好跟班管理、活动管理、宿舍管理、用餐管理、健康管理等工作,切实抓好学生的安全监管市综合实践学校要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疫工作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大安全提示力度,细化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实践活动各环节。

六、及时总结提升教育实效

实践活动结束后,参训学校市综合实践学校要及时进行评价和总结,践行“立德启智、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切实提升实践教育实效,提高实践育人水平。

要积极探索实践活动组织与管理的新模式,提炼精品课程、特色课程,让每一位参训学生感受经历、尝试创新、体验成功、拓宽视野、塑造品质、热爱自然,善于总结,厚积薄发,切实提升实践教育内涵,打造实践教育的特色亮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对象: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学段的学生。

(二)活动时间:每期5天。按计划表安排,学生第一天上午从学校出发前往市综合实践学校,第五天下午返回原校。

(三)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三明市物价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核定三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明价〔201675号)、《三明市教育局党组(教育工委)会议纪要》(〔20197号)、《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制定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明发改价格〔2019328号)等文件规定,加强财务内控管理,每期活动由参训学校统一收学生住宿费、伙食费、耗材费及教师费用,缴交市综合实践学校。

参训师生的保险费、交通费由各参训学校按实收取、自主办理、事项公开。

(四)减免措施:低保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减免住宿费,需经参训校审核认定,并向市综合实践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五)缴费标准:

1.初中、高中学生:368/生·期(其中:住宿费150/生·期,伙食费198/生·期,学生实训耗材费20/·期)

2.小学高年级学生:346/生·期(其中:住宿费150/生·期,伙食费176/生·期,学生实训耗材费20/生·期)

3.带队教师:参照相应学段的学生住宿费、伙食费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缴费方式:参训学校统一代收住宿费、耗材费及伙食费,指定专人负责,待参训师生入驻后,根据实到人数及扣除相关减免费用后,到市综合实践学校财务室(综合楼517室)结算缴纳

1.住宿费、耗材费存入:

开户行:工行三明新北支行

  名: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    

  号:1404 4026 2900 0068 509

2.伙食费存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名: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食堂

  号:1380 0101 0400 4233 3

 

市综合实践学校联系人:范  15394538394(联络处)

                  吴伟林 17305980734(联络处)

联系电话:0598-7998276,电子邮箱:smsjjd2012@163.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271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