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 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关于举办三明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1-03-04 10:45
  明教体〔202135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明办,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以艺术形式讴歌党的光辉历程,激发全市师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情感,培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心向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唱响“风展红旗如画三明”城市品牌,展示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全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决定2021年举办三明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高歌奋进新时代”。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主办单位

三明市教育局、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

四、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加强红色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巩固拓展提升“三明实践”。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机制创新。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鼓励各地每年开展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在基层学校广泛开展艺术活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与县级集中展演和全市的现场展演。注重加强学校之间、县(市、区)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美育方向。

五、活动项目

艺术节的类别分为:

()学生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学生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类。

六、对象和分组

()学生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

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在校学生,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学生。

组别设置:学生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中学(含中职)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学生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学生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研科研单位研究及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美育的相关人员。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应以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为主,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一县一坊,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

七、项目要求

()学生艺术表演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共5项。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歌唱党的作品),现场比赛不用扩音设备,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仅限中小学甲组),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省级中小学生乐团培育校必须参加。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836人,鼓励原创,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内容:(1)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或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展现当地深厚历史文化特点的中华经典诗文。(2)反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抒发家国情怀,弘扬正能量,以及歌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英雄楷模等优秀作品。(3)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文学作品以及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语文教材课文等,体裁不限。 
以上表演类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例如:振鹭于飞(中学甲组)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学生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以上艺术作品用原件方式报送。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获市级一等奖的作品送省第七届艺术节参评,送省作品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一县一坊,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展示项目。
1.内容: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陶艺、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便于交流推广。
2.要求: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共16人,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带队教师2人。
3.报送办法:每县(市、区)报送一个视频,市局择优推选优秀工作坊作品参加省赛。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5)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
4.展示办法: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2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县(市、区)、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1.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1)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2)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3)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4)中小学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5)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6)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7)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8)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9)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10)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11)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12)书香墨香校园建设
2.原则
1)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3.案例要求
1)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2)格式要求
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3)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在组织县级评选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数量推荐优秀案例报送市艺术展演组委会。报送《三明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见附件6)时须加盖各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市属学校(单位)可直接报送,市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市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校)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奖,同时将优秀案例报送省上参评。

4.报送数量:大田、永安、尤溪、宁化、沙县等县(市、区)教育局报6,其余县(区)报5篇,市直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单位)各报12篇。

八、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按照分配名额推荐节目参加比赛(附件1)。所有作品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的作品)

()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的学生。 

()艺术表演类朗诵、戏剧节目51日至20日上传“三明教育竞赛网”(http://match.smjy.sm.gov.cn声乐、器乐、舞蹈节目于2021615日至710日之间上传“三明教育竞赛网”。

()寄送地址:

1.艺术表演类报名表(附件2,原件盖章扫描和电子文档),朗诵、戏剧节目报名表请于520日前发送三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smsjyjtwyjk@163.com),联系人:谢荣,联系电话:8238356声乐、器乐、舞蹈等节目报名表请于710日前发送三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

2.艺术作品类原件和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盖章和电子文档)请于520日前寄送三明九中美术组,联系人:练佳宏,联系电话:15080579720,电子邮箱:694656631@qq.com

3.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表(附件4,案例原件、附件6和电子文档)请于520日前寄送三明教育学院,联系人:陈丽珠,联系电话:13559885181,电子邮箱:460809117@qq.com

4.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材料(附件5,原件盖章扫描和电子文档710日前发送三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smsjyjtwyjk@163.com。联系人:谢荣,联系电话:8238356 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615日至710日之间上传“三明教育竞赛网”。

九、时间安排

艺术节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13月—6月)为基层活动阶段

各地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校校有活动、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局面。

在基层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学校开展县级展演活动和评比。

()第二阶段:(20216月—8月)为艺术节目和作品评选阶段

组织评委对各地各校上报的艺术表演类节目、工作坊、艺术作品和案例进行评选,各类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选出优秀节目和作品,参加市级现场展演比赛。

    ()第三阶段:(20216月和9月)为全市艺术现场展演阶段

20216月,市艺术节活动组委会举办全市优秀作品(书画、摄影)现场展示展览和朗诵、戏剧节目现场展演。9月,艺术表演类节目现场展演分为舞蹈、器乐、声乐三个专场。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采取集中评审。邀请有关领导、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和新闻媒体参加。现场展演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奖励办法

本次中小学艺术节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由市艺术展演组委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选送各类优秀作品到省第七届艺术展演参评。

()优秀组织奖:由市艺术展演组委会根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实际组织实施情况评选产生。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各阶段艺术节活动,学校、学生参与面广,举办县级集中展演,有活动专题简报、书面(音像)总结材料等。

()学生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节目或作品质量不高的不予评奖。

()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表演人数16人以上的节目不超过3名,其他不超过2);艺术作品类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

十一、其他事项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以及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落实艺术排练和展演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县级及以上文明校园的学校必须参与活动,获奖情况纳入文明校园考核。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各地要制定展演活动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艺术展演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艺术展演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五)各地各校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展演活动的特点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艺术展演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数量分配表

          2.艺术表演类报名表

          3.艺术作品类报名表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表

          5.三明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6.三明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三明市教育局     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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