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典型案例
来源:市教育局规划科 时间:2022-12-19 10:45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一年多来,根据省、市“双减”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县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抓实抓细“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经县教育局审批的校外机构15所,9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2所继续从事学科类培训,4所转为非学科类培训,3所机构注销,6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继续从事非学科类培训。100%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100%完成机构资金银行托管,100%在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架,共运营29门课程,100%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开通平台支付渠道,家长(学生)选课、购课、缴费、退费通过APP平台完成。

  一是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成立学科专家鉴定工作委员会,明确学科培训范畴,严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活动。严禁超标超前进行学科类培训,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根据《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与《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与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收费时段规定(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二是严防校外培训风险。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尤溪县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尤教办〔2022〕20号),暑期在全县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通过拉网式巡察检查,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班,禁止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禁止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查处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托管机构等各种名义“换马甲”逃避监管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以及涉境外课程,清查不规范培训行为1起,整改安全隐患2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签订《三明市校外培训机构专用账户监督管理协议》,通过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落实落细资金监管措施,有效防范预收费资金安全风险。三是形成治理长效机制。建立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培训收费标准、从业人员资质等内容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依托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实行规范化、智能化校外培训监管。目前,经县教育局审批的12所校外培训机构共有29门课程在平台上架运营,2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家长(学生)通过APP平台进行选课、购课、销课、评价等,实现预收费“全程监管、一课一消”,保障家长合法权益。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增强行政执法力量,一年业,县教育局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15人,占单位总人数的30%。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第一批)的通知》(尤政规〔2022〕2号)精神,对乡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双减”政策等相关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指导工作,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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