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4-0600-2025-00104
- 备注/文号: 明教办函〔2025〕8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为城市留守儿童搭建“家校社教联体”的建议》(第2025400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关爱留守儿童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心关爱服务,助力留守儿童和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主要有以下个几方面做法:
一是聚焦需求回应。每年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进行摸排核对,完成建档立卡和内容更新,形成分类管理档案,全程跟踪管理。简化入学程序,有序接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入(转)学。将流动儿童与当地户籍学生统一编班、统一教学,在评优评先等方面充分考虑流动儿童构成。
二是完善结对帮扶。我市印发《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实施“红烛暖心”“金盾护航”等8个行动计划,携手构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屏障,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学困生“一对一”学业指导,对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的实施“送教上门”。建立留守儿童与家长交流互动平台,实现乡镇及以上学校100%设立“真情关爱室”或“亲情热线”。招募爱心志愿者担任“爱心爸爸(妈妈)”,实现留守儿童与“爱心爸爸(妈妈)”结对全覆盖。
三是提升基础服务。2021年,成立了“三明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制定《关于加强三明市新时代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全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健全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全市中小学校100%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12个市、县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全部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和心理咨询志愿服务。将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工作列入教育部门春、秋季开学初专项督导检查内容,督促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针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建立“一生一策”档案。开展危机干预培训进校园、心理健康讲座进校园集中宣讲、家庭教育公益课堂等系列活动。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心理健康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是健全“家校社”教联体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心理健康咨询室设施设备建设,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制定《三明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行“2+N”课后服务模式,面向留守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普及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普查测评工作,根据规范量表进行心理健康测定。健全心理健康筛查预警机制,指导学校科学规范运用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及时发现和排查问题,加大危机干预力度,减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产生。
二是举办主题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实施中小学“54321”措施,深入开展各类体育联赛、竞赛和阳光体育运动,落实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要求,优化课间活动管理,引导学生“动起来”。加强学校德育建设,在少先队日、开学第一课等时间节点,安排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提升留守儿童社交技能,拓展留守儿童社交圈。发挥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作用,多形式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培养留守儿童社会责任感,建立留守儿童健康价值观。
三是加强对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对市场上存在的营利性传统文化教育托管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严格准入+常态监管+社会共治”的模式,规范营利性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的运营,同时注重政策扶持与人文关怀,确保留守儿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对于违规营利性留守儿童传统文化教育托管机构,将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并依法将违规机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形成有效震慑。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留守儿童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铭盛
联 系 人:陈丽榕
联系电话:8224283
三明市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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