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4-0600-2025-00040
  • 备注/文号: 明教办函〔2025〕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408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 时间:2025-04-01 09:50

市卫健委:

《关于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025408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发展。一是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二是支持有条件开设托育班的幼儿园,经教育部门同意,按照市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完善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程序要求向原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增加托育服务业务,并向当地县(市、区)卫健局备案。三是注重强化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依托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开设早期教育及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强婴幼儿照护、儿童心理学、家庭教育学等核心课程教学。目前,全市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共82所,其中公办园11所,民办园71所,受益幼儿1301人。

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在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任务基础上,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并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提供保障。

 

领导署名:刘若嘉

人:肖海燕

联系电话:8223041

  

            三明市教育局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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