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4-0600-2023-00107
  • 备注/文号: 明教办函〔2023〕6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40000000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3-05-24 09:23

张运华等委员:

《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第2023400000008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卫健委、市妇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做法:

一、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落实国家、省上心理健康课程要求,定期开展学生团体辅导、心理健康主题班队会等活动。每年举办“5·25心理健康周”主题宣传,在新生入学、开学、毕业、升学、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影响心理健康重大事件发生时段开展专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开设线上线下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和心理疏导课,每年组织全市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到各地各校为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开设考前公益心理辅导巡回讲座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

近年来,全市共新招聘心理学专业或有心理学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50余名。2020年以来,每年在全市德育经费中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市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成立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连续3年举办全市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培训,全市专兼职心健教师近600余人参加。积极组织骨干心理健康教师参加国家和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目前,我市共有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6个。发挥家庭教育专家队伍作用,为儿童青少年提供“一对一”心理辅导服务。

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加强教育、卫健、司法、妇联、关工委、文明办等部门合作,举办心理健康集中宣讲,提升学生心理应对能力。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帮扶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心理健康危机干预讲座进校园活动。全市精神专科医院均设立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并开通心理热线,提供治疗、危机干预、在线咨询等专业服务。

四、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利用微信、抖音小视频、报纸、宣传栏等媒介多方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等知识,组织心理健康专家进社区、进校园,围绕青春期心理健康、亲子沟通等热点问题,分享家教技巧,帮助家长提高科学家教水平,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根据你们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一是加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多方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专业人员开设直播讲座等,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和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身心同健康”意识。

二是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推进心理健康课程开发建设,在落实普通中小学校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当地实际,开发心理健康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重点加强初三、高三学生的生涯辅导和学涯指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团体辅导,重视学科内容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自然融合。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测评工作,加强春季、入学季、考试季、毕业季等特殊节点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科学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推动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

三是提升师资队伍专业水平。2025年底,配齐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24年上半年前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专职心理健康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的必修内容,推广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完善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市、县级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培育一批省、市级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推动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辅导、主题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计入教学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畴,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辅导员同等待遇。大力发展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专科,完善儿童青少年公益心理援助热线,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干预服务。

四是推进家校社协同体系建设。健全家长学校、家委会、学校公开日、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家长的亲子沟通和心理引导能力和心理健康辅导基本技能。发挥学校“健康副校长”作用,建立学校、医院、社区等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并逐步与中小学校对接实现远程社会心理服务。培育一批家教专家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培植家校社共育试点县(市、区)和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浓厚氛围。

 

领导署名:涂林

联 系 人:林 

联系电话:8224283

            三明市教育局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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