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4-0600-2022-00079
- 备注/文号: 明教办函〔2022〕5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答复类别:B类
刘晓明代表:
《关于进一步推进三明市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第0198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残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富有针对性,将有力推动我市特殊教育发展,针对我市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持续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特殊教育队伍建设
(一)持续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引导和支持三明学院、三明医科院在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下,开设一定学分的师范类专业特殊教育课程。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专项经费,依托“国培计划”“省级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推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深度融合。落实《三明市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残联〔2021〕26号),将民办康复机构教师统一纳入培训计划。
(二)持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政府办学责任,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确保特殊教育教师享有基本工资15%部分的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同时,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时,按乡村教师的评审标准予以倾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会议明确,2021年7月起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应按不低于普通学校3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
(三)逐步强化特殊教育教师配备。继续委托泉州师范学院每年培养5名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男生,毕业后到生源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从事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将偏远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纳入“特岗计划”,吸引特殊教育以及康复等相关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偏远地区特殊教育学校长期任教,并按特殊教育师生比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将至少配备1名专职特教教师,学生在5人以上的适当增加配备人数。
二、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一)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探索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长,将生均公用经费以外的资金纳入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督促三元、永安、宁化、尤溪、将乐、沙县、清流、建宁、泰宁限期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国家彩票公益金用于特殊教育的要求,定期通报落实情况。
(二)充分利用政策叠加。指导和督促教育、财政、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齐抓共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支持政策学习和研究,用足用活用好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投入、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落实《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4〕26号)精神,对取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质的民办康复教育机构,给予享受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政策。
三、提升特殊教育发展质量
(一)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学前儿童随班就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康复教育)机构增设学前教育部(班),定期举办学前特殊教育研讨会。以市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为依托,定期举办残疾儿童家长培训班,为残疾幼儿提供咨询、家长培训、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与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联办职业教育班,开展师资培训等结对交流活动,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业技能水平。全市建设5所左右特殊教育学校职教教室和实训基地,支持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与特殊教育学校共建。搭建特殊教育学生技能展示平台,举办每年一届的全市特殊教育学生生活与职业技能竞赛,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建设。完善全市特殊教育教研直播平台与各县中心特殊儿童评估干预系统网络及教研联网建设,建设面向全市特教教师开放的云平台(资源库),为全市特殊教育教师提供服务。开展各级各类特殊教育研训,提高资源教师的专业能力,在融合教育中发挥骨干作用。充分发挥省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省融合教育试点校—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等4所中小学幼儿园作用,大力打造好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永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改革试点培育。与省内外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以及泉州师院等高校加强联系,开展交流研讨活动,推动指导中心有效发挥作用。
(三)强化督导检查。结合教育“两项督导”和各类专项督导工作,重点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教师专业化水平和保障水平的督查,并结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加强经常性督导。强化督导与检查结果的运用,及时公布督导反馈意见,强化复查整改。将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情况、随班就读学生发展情况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评和对校长个人的年度考评。制定《三明市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民办康复机构办学行为。引导民办康复机构改制为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纳入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将民办康复机构纳入全市特殊教育教研活动管理,通过研训活动提升民办康复机构教师专业能力。
领导署名:刘若嘉
联 系 人:张健林
联系电话:8280703
三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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