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4-0200-2025-00055
- 备注/文号: 明教办初〔2025〕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2025年三明市初等与幼儿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2025年三明市初等与幼儿教育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弱项补短板强优势,努力推动全市初等与幼儿教育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加快城乡优质均衡。深化“总校制”办学改革和小学“G20+”联盟建设,推动优质资源重点向薄弱学校、乡镇学校延伸。加强乡村温馨校园和优质幼儿园、偏远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走教点、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等建设,新增培育一批优质学校。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扎实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推进各级优质园与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普惠性民办园、薄弱园结对帮扶。
二、推进校内减负提质。规范教学常规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各学科课程。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加强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改革试点学校管理,深入实施“校长回归课堂”行动,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开放活动。提高作业设计管理实效,严控作业总量时长,强化校本作业和分层次、跨学科、个性化作业建设,开展优秀作业设计评选,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强化学段教学有效衔接,推进“幼小”、“小初”衔接等试点改革。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遴选一批学科精品课。
三、做好科学教育加法。聚焦“一校一品”科学教育品牌建设,推进科学教育环境改造升级,营造浓厚的科学教育氛围。常态化组织学生进行科学教育实践,推动学校100%配备科学副校长、科技辅导员,并至少开展一次科技节或科普周活动。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推动学校100%开展科学类课后服务,提高参加科学类课后服务学生占比。实施科学教育特色校园培育计划,市级立项一批“科学教育”课题、新增评选10所左右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拓展科学教育社会大课堂,扎实开展“科学家大讲堂”、“科学筑梦 点亮未来”、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
四、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教育优待等政策,规范招生流程,确保招生入学公平公正公开。深化三元区中心城区小学积分入学、公办园“多园划片”招生改革,进一步化解“择校热”。推进部门协作联动,健全完善“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准确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为多孩家庭提供长幼随学服务,解决家长接送子女实际困难。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做好学籍录入、接转等工作,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五、规范开展课后服务。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遵循学生自愿参与原则,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范围、收费等事项。整合校内外资源,丰富拓展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吸引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持续推行课后服务“2+N”模式,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假期看护孩子难题。
六、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深化普特融合、医教结合、孤独症儿童教育与康复等改革试点。落实“一人一案”安置机制,加强随班就读工作,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组织开展特教学校标准化创建。推进“红烛暖心”计划实施,持续开展“1+N”师生帮扶和“1+1”同伴学业帮扶,保障随迁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健康成长。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加强控辍保学台账动态管理和临界辍学学生监管,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七、强化质量监测评价。加强行政教研联动,加大规范办学行为视导力度,强化教学常规落实考评监督,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开展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协同推进教辅等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部分年级部分学科市级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应用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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