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4-02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 明教办〔2025〕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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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委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 时间:2025-03-11 11:24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明教育学院,市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委三明市教育局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三明市教育局

 202536

 

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委 三明市教育局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全市教育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到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建设教育强市总目标,聚焦育人为本、改革攻坚、服务发展、教育治理等关键要素,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立足解决三明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力以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力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质增效。

一、坚持党建统领,激发教育发展动能

1.持续强化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围绕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采取“理论辅导+讨论交流+参观见学”形式,在常态化抓好党员干部集中轮训的同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党务业务技能培训,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自觉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制定下发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指导意见。持续抓好全市中小学教师暑期政治理论学习。〔责任单位:教育工委宣传部、组织部,各县(市、区)教育局〕

2.持续建强组织堡垒。用好委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通过《党支部工作手册》交叉查阅、党建品牌培育等,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思政课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等人员中发展党员,提升发展党员规范化水平。紧扣“五星”党支部创建标准,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抓好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强化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责任单位:教育工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教育局〕

3.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充分运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突出抓好新提任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针对性集中纪律培训,强化对新发展党员的纪律培训,确保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将纪律教育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紧密结合起来。〔责任单位:委局机关各科(部)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4.持续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名优教师梯级培养机制。举办教师技能比武,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中学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比例和乡村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学历比例。加大师范生补充力度,建立专业化教师队伍。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各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选树典型,全方位讲好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人事科、教育工委组织部,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5.持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相应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加强舆情信息管理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舆情处置能力。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深入开展学校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排查工作。加强学生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反恐、反邪教、反诈骗、预防毒品等宣传教育。加强对外媒体宣传。〔责任单位:教育工委宣传部、初教科、中教科、高职成科、安全科、装备站,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突出扩优提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6.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结合人口出生和入园需求变化,指导各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集约化办学效益。推进幼儿园达标创优,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对建宁县、清流县开展市级复核,指导三元区、建宁县、清流县做好省级督导评估和宁化县、将乐县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申报工作。加强专业引领,推进各级优质园与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普惠性民办园、薄弱园结对帮扶。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强化偏远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走教、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建设,提升乡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责任单位:初教科、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财务科、人事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7.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乡村温馨校园典型案例学校10所。加快推进城乡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动全市初中“三类学校”(示范性初中、新优质初中、特色初中)建设。全力提升全市初中教育质量。做好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开展部分年级部分学科市级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初教科、中教科、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8.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全市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达到应届初中毕业生的70%。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各县(市、区)和市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分配比例达到招生总数的70%。强化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推进建宁一中、明溪一中和宁化滨江实验中学等县域公办普通高中达标创建,指导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等一批艺术、体育特色学校集群式发展。高质量开展市、县级教学开放活动。推动各级教研部门加强高考备考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高质量开展教学视导、片区教研和巡回讲学等活动,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探索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路径,构建富有三明特色的试点班办学模式。支持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探索建设“科技特色高中”。〔责任单位:中教科,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9.推进职业教育优质融合。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探索开展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强化对区域内职业学校的统筹调控,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落实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优化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提升与产业和区域发展的紧密度,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推进校企合作,围绕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等关键要素开展协同育人改革。〔责任单位:高职成科,各职业院校,各县(市、区)教育局〕

10.推进高等教育优质内涵。强化对市域内高校专业设置、优化、调整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推动高校开展产业调研,对应我市十一条特色产业链,增强服务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监测和评价反馈。推动高校深入开展“访企拓岗”行动,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健全重点群体帮扶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责任单位:高职成科,各高校〕

11.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深化普特融合、医教结合、孤独症儿童教育与康复等改革试点。加强随班就读工作,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红烛暖心”计划实施,持续开展“1+N”师生帮扶和“1+1”同伴学业帮扶,保障特殊群体健康成长。加强控辍保学台账动态管理和临界辍学学生监管,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责任单位:初教科、人事科,市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

12.促进民族教育和终身教育提质培优。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继续办好办优列东中学西藏班,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借助“福建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字化教育赋能,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承办2025年全省全民终身教育学习活动周开幕式。〔责任单位:中教科、初教科、高职成科,三明教育学院,各职业院校,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落实立德树人,培育全面发展时代新人

13.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完善“大思政课”体系,创新思政课教学方式。弘扬“嘉庚精神”,用好大田“第二集美学村”、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中的思政教育资源,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完善三明“行见八闽”研学实践圈建设,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内涵式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工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教育局〕

14.推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落实“六个一”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完善“加减乘除”近视防控工作三明模式,保持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提升全社会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从小抓起意识,前移防控关口,增强“视力银行储蓄”科学意识,落实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开展已创建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查工作,组织新一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好艺术节活动,举办2025年全市中小学生合唱、器乐比赛,探索组建三明市教师合唱团。〔责任单位:体卫艺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15.推进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工作。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逐步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健康教研员,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推动各县(市、区)整合县域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资源,加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新路径、新方法,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推进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工委宣传部、安全科、人事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16.推进劳动与研学实践教育。推动各地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实现“一县一基地、一校一场所”。举办全市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提升研学实践教育质量,落实《三明市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三年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要求,对运行不规范的市级研学实践基地实行退出机制。开展研学指导师培训。提升实践基地办学内涵。以沪明和闽西南研学合作为契机,拓展与上海、泉州等地的学生研学交流〔责任单位:教育工委宣传部,市综合实践学校,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17.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和健康教育。深化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精细化水平。强化培训、考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加强营养餐资金、代办学生伙食费等膳食经费安全监管,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规范使用。加强食堂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建立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价格监管机制。落实中小学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六查三通报两约谈”机制,常态化开展督查抽查和“回头看”,完善问题台账、整治台账。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师生健康素养,创新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大学校防艾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力争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责任单位:体卫艺科、财务科、发展规划科、初教科、中教科、高职成科、安全科、督导室、教育技术装备服务站,各县(市、区)教育局〕

18.推进语言文字和国防教育工作。举办三明市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活动、三明市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和中国诗词大会三明赛区选手选拔活动。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落实双拥工作要求,不断拓宽拥军领域和实效。落实党管武装工作要求,加大国防宣传教育力度和深度,加强国防教育师资培训,配合做好征兵工作。规范开展学生军训工作,强化督促指导,联合军事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学生军训商业化市场化问题专项整顿治理。〔责任单位:体卫艺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19.统筹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三明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印发2025年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点。落实省委“一市一试点”“一县一特色”专项改革工作要求,紧扣特色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提高三明教改辨识度。深化提升总校制办学“3456”模式,完善成熟分校退出机制。继续深化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制定学校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用好职级评审平台,推进校长职级聘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组织开展全市九年级音乐、美术学科专业水平考试。〔责任单位:综改科、各科室,各高校、职业院校、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20.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成全市“十四五”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对宁化县、建宁县、将乐县开展市级专项视导和实地督导评估。开展“对乡镇督导”抽查工作。持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对明溪县和泰宁县开展市级复核,指导沙县区、明溪县、泰宁县做好省级督导评估和清流县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申报工作。加强责任督学队伍管理,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搭建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提升教育督导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水平。〔责任单位: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人事科、中教科、初教科、安全科,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21.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教育优待等政策,规范招生流程,持续开展“阳光招生”行动,确保招生入学公平公正公开。深化三元区中心城区小学积分入学、公办幼儿园“多园划片”招生改革,进一步化解“择校热”。完善“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准确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做好学籍录入、接转等工作,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认真做好各项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确保2025年各项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责任单位:初教科、中教科、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各县(市、区)教育局〕

22.深化教育交流合作。深化闽台教育融合发展和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深化沪明教育对口合作、泉三教育山海协作。持续推进教师协同培养,派遣校长和教学骨干开展跟岗学习、研修培训、能力提升等活动。推动师生研学交流,互派学生开展研学实践、优生共培、素质拓展等活动。加强信息化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建设和学科教研工作模式协同创新。保障华东师大附属三明中学高质量办学,打造沪明教育合作典范。〔责任单位:综改科、人事科、初教科、中教科、高职成科、装备站、教育工委宣传部,各高校,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五、注重教育公平,办好教育民生实事

2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入学习、紧密对接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组织谋划编制“十五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持续优化优质教育资源结构,健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重点推进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中心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扩容建设,新建、改扩建学位1000个,有效扩大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责任单位:发展规划科、中教科、人事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24.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资助项目,惠及学生6.7万人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持续开展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统筹部门资源,深化行动计划。完善专门学校教育矫治体系,成立三明市专门教育矫治效果评估工作小组,制定并完善《学生离校评估方案》,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财务科(学生资助中心)、教育工委宣传部、初教科、中教科、安全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25.巩固深化“双减”成效。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加强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改革试点学校管理,深入实施“校长回归课堂”行动。加强作业设计管理,严控作业总量时长,开展优秀作业设计评选。持续推进“幼小”“小初”衔接试点改革。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持续推行课后服务“2+N”模式,提高参加科学类课后服务学生占比。实施科学教育特色校园培育计划,市级立项一批“科学教育”课题、评选10所左右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持续抓好校外培训监管,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定期开展校外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责任,严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发展规划科、初教科、中教科、财务科、安全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26.提升智慧教育水平。加强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做好中小学信息化、人工智能试点校遴选工作推动教学资源建设、应用与交流。加快数字赋能,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延伸与拓展,遴选一批学科精品课。落实市直属学校教育城域网建设与全市教育资源平台建设,推进三元、沙县城域网互联互通,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责任单位:装备站、人事科,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27.强化经费投入保障。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督促各教育阶段经费保障落实到位,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同时通过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季报,加强教育经费投入研判。完善生均拨款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通过教育基金、社会捐赠等多形式增加教育投入。〔责任单位:财务科、督导科(教育发展与评价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

28.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要求。做好“闽执法”平台案件录入工作,提高教育行政执法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文件清理等工作。深化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探索审批流程和时效优化。办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件,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服务等改革,增强群众获得感〔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教育工委宣传部、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29.全力守护校园安全。持续实施“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学生人身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安全预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落实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每年不少于12课时要求,将安全教育融入课程教学体系。扎实开展1530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做到“每天放学前一分钟、周末放学前五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积极推进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加强校园“三防”建设,广泛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实现全市学校应急疏散演练100%覆盖。深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构建闭环隐患排查整治链条。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责任单位:安全科、教育工委宣传部,各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区)教育局〕

30.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红色领航、生态领向、产业领跑、改革领先,促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抓好平安建设和综治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及档案、保密等工作。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严格精简会议、文件,规范、优化新闻报道,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细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团工委、妇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统战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教育工委组织部(统战部)、教育工委宣传部、安全科、教育工会、机关纪委、关工委、教育团工委、教育妇工委,各县(市、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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