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4-0200-2021-00176
- 备注/文号: 明教体〔2021〕19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1号)要求,为推动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体艺厅函〔2021〕19号),进一步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推动全社会行动起来,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现就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部署开展全面普查和摸底。各地各校要针对疫情发生以来中小学生居家学习和参与在线教育教学可能对视力健康产生的影响,部署开展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全面普查和摸底,做到早筛查、早预警、早干预,精准掌握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和视力变化情况。通过远视力检测、屈光检测,对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异常的可进一步到专业的眼科医院,进行斜视、弱视、近视、远视及假性近视等三级监测,并建立视力档案,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引导已发生近视的学生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机构检查和矫正,对近视进展过快的学生进行特殊干预,预防发生高度近视。
(二)开展爱眼护眼宣传活动。要切实提高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意识和能力,通过课堂、校园网和校园广播、微信、宣传橱窗、信息公告栏、班级黑板报、班队会等渠道和形式,向中小学生和幼儿大力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增加户外活动、改善教学条件等对预防近视的重要性,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做到近视早预防、早发现。
(三)开展校园视力保护教育。一要严格落实减负政策,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重要性,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要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强调穴位要准、节奏要把握好、力度要恰当。三要读书写字应坚持“三个20”,即持续看书不要超过20分钟,看完20分钟后要看20英尺(约6米)远的东西,远眺至少20秒钟,此外还要做到“三个一”,即胸要离桌一拳,眼睛要离书一尺,手要离笔尖一寸。四要积极引导学生牢记用眼距离、角度、时间长度、光照强度、户外活动时间这五大行为习惯,坚持适当的户外运动和正确的视觉训练。五要发挥学校健康副校长和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每年主动邀请专家到学校、社区、家庭不少于4次,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六要切实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和能力。各学校领导班子和老师要参与眼健康教育的培训,参与率90%以上。各地每学年召开一次校长工作会,各中小学校每学期一次班主任学生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分析与工作布置会,不少于2次视力健康课,1次家校通气会,1次视保员培训活动,抓好“每日、每周、每月、每学期”四个节点,实施“综合干预”,形成工作常态。
(四)开展家校联动护眼活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同步进行、紧密配合是各种健康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开办爱眼护眼家长学校,组建健康教育教师团队,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眼保健知识宣传,传播眼保健知识,提高家长的护眼意识。指导和督促家长为中小学生和幼儿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营造良好家庭体育运动氛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中小学生和幼儿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注重培养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建议家长重视对视力不良的孩子纠治工作,要抓早、抓好,积极治疗,以减少或缓解视力下降的速度,积极主动共同做好学生的爱眼护眼工作。
(五)切实加强电子产品管理。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监督管理。家长在陪伴孩子时以身作则,科学理性对待手机、平板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共同控制“视屏时间”,远离“电子保姆”。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引导中小学生注重保护视力。
(六)切实改善学生视觉环境。各地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改善教学条件等对预防近视的重要性,指导学校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落实学习、阅读场所的采光和照明要求,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等个性化调整学生座位及课桌椅高度,适应学生生长发育需要。各地要加强对学校视觉环境的检查督导,不达标的要坚决整改。
(七)切实规范近视数据报送。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号)要求,充分认识近视监测、筛查和干预的重要性,做到对近视的早预防、早发现。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协调、指导落实本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视力监测工作。依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指导中小学校建立视力监测信息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工作,保证数据真实、有效,2021年秋季学期视力监测结果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一并报送。同时,于9月底上传第三季度学生视力检测数据至“三明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管理平台”(http://218.66.104.28:1900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近视防控政策和《三明市“加减乘除”协同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制》要求,高度重视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进一步提高眼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二)营造宣传氛围。要树立正确观念,主动与属地卫健部门沟通联系,将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相结合,紧扣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公益原则。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四)注重防控实效。要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力量,将推进近视防控宣传教育与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切实履职尽责,谋实事、出实招、见实效,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并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戴秋丽,联系电话:8280753,电子邮箱:smsjyjtwyjk@163.com。
三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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