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乡村小规模学校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明教初〔2019〕14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0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8〕94号)精神,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在《三明市农村非完全小学建设评估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三明市乡村小规模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三明市乡村小规模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试行)

      2.“乡村小规模标准化学校”申报表

      3.三明市各县(市、区)乡村小规模标准化学校基本情况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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