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明委教育秘〔2023〕1号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各高校,三明教育学院,市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3年2月8日

  

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办好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函〔2019〕8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方案》(闽委教育〔2019〕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师〔202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提出以下措施。

  一、配齐加强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并配备到位。可在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学科遴选优秀教师培训后转任思政课专职教师;制定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和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机制和办法,实施思政课“一课双师”制度。统筹好党政领导干部、社科理论界专家和各行业先进模范等走上思政课讲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社局,市委编办,各高校

  二、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各高中和初中学校应严格遵循和落实省颁思政课课时数的要求,根据学校班级数量和课时量,配足思政课专职教师。针对目前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配备不足的实际,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配齐小学思政课教师计划。小学1~4年级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小学5~6年级思政课教师应以专职为主,并逐步提高专职思政课教师比例,力争在2025年底,配齐小学5~6年级专职思政课教师。分学段配齐配强专职思政课教研员,并加大从中小学优秀思政课教师中遴选的力度。各地应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级领导、德育处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等参与思政课教学。探索优秀的小学思政课兼职教师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的机制和办法。实行中小学思政课特聘教师制度,聘请本地区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专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责同志以及各行业先进模范、英雄人物等定期到中小学讲课或作报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建立思政课教师准入和退出制度。规范思政课教师遴选条件和程序,严把思政课教师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高校新任专职思政课教师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各高校现有非中共党员思政课专职教师要逐步调整岗位,有宗教信仰人员一律不得担任思政课教师。中小学新任专职思政课教师须取得思政课教师资格证。当地思政课教师未配齐的,要在新任教师招考中适当增加思政课教师名额比例,不得将新招聘的专职思政课教师,转岗任教其他学科。对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对于不能胜任思政课教学的,退出思政课教师岗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社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高校

  四、构建思政课教师综合素质提升体系。完善市、县、校三级培训体系。依托各级党校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单位,每3年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5日的集中脱产培训。积极选送高校思政课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题研修班。依托全国、省、市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在高校和各级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开展理论教学研修,高校思政课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每5年至少接受一次省级以上培训,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高校

  五、加强思政课教研建设。建立市、县、校三级研训体系。市、县级依托教研部门,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开展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等研训活动,提升思政课教师的课程意识、教学技能和德育能力。鼓励跨区域构建教研区域联盟,实现研训优势互补。各县(市、区)要保障思政课教研时间,每周组织思政课教师参与至少一次校级或以上的教研活动。市、县按周期,聘请一定数量的省内外思政课专家,对思政课教学的改革和创新,进行诊断、跟踪、引领和指导,提升我市思政课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培养一批教学骨干、教学能手。学校可推行导师制与“结对子”相结合的培养教师模式,倡导本区域内互聘导师,扩大学科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硕士学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构建思政课社会实践课堂。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机制,大中小学校要把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安排一定课时用于学生社会实践体验教学活动。依托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文化场馆、科技场馆、博物馆等校外教育资源,开展思政课现场教学活动,并建立命名一批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开发建设各具特色的教学资源,推动思政课教学与学生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研学实践等活动有机结合,增强学生直接体验和切身感悟。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高校

  七、实施思政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设立一批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组织思政课教师开展以新时代新三明建设发展成就为主的案例式社会实践研学;组织思政课教师开展体验式社会实践研修。高校要确保每位专职思政课教师每5年至少参加1次国内实践研学,中小学校要确保每位思政课教师每年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外县(市、区)实践教育活动至少1次。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思政课骨干教师赴省外研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高校

  八、实施思政课课程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好思政课。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一是构建形成国家课程加校本课程体系。高校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落实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课程的学分及对应学时。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教学要求,开齐上好思政课,不得擅自减少和挪用思政课课时。确保小学每周不少于2课时,初中不少于3课时。统筹用好国家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常态化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鼓励学校开发并使用思政类校本课程。二是必修课程加选修课程体系。高校开设与思政必修课相配套的系列选择性必修课,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选修课模块,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修满相应学分。结合市情校情开发系列通识选修课程。高中确保必修课程6学分、选修课程6学分。高中阶段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开设“思想政治”选修课程;初中、小学阶段结合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设思政类选修课程。宣传推广三明城市品牌,实现三明红色文化的育人价值。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高校

  九、整体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发挥“三明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协同中心”作用,整合全市思政课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加强组织管理、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资源共享等五个方面的协同,建立大中小学师资培育、听课评课、教研交流、集体备课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与科研一体化团队,建立思政课一体化教学资源库和人才库,推动高校与中小学结对共建,重点推进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中小学思政课精品课程建设计划,推出一批思政“金课”,推广一批思政课教育教研优秀成果,选树一批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组建一批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教学、大中小一体化建设名师工作室。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高校

  十、改革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强化对思政课教学实绩和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评价中教学和教学研究权重。突出课堂教学质量和育人实效的导向,制定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特点相匹配的评价标准。高校要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单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要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并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指标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要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实行单列评审,中、高级职称评审比例不低于教师平均水平,并向一线教师倾斜。丰富科研成果认定形式,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各地主要媒体德育类专刊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畴。在市级教学成果奖中单列思政课专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社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高校

  十一、落实思政课经费保障和教师激励机制。本科院校按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专科院校按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思政课教师学术交流、实践研修和教学改革等,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中小学按生均公用经费的1%-3%安排经费专项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点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交流、专业发展、宣传表彰、实践研修、名师工作室建设、专项活动等,年末有结余的可由学校统筹使用。各级设立的荣誉称号要注重表彰优秀思政课教师,在市、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项目的推荐和评选中要单列专项名额给予保障。在推荐省、市教育系统先进表彰名额中,思政课教师要占一定比例。要把思政课教师作为学校干部队伍重要来源,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加大对思政课教学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思政课教师的培养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加大对中小学思政名师工作室和德育名师工作室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高校

  十二、落实各级党委抓思政课建设的机制。市、县(市、区)党委要把思政课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思政课建设,落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结合学习和工作至少讲1次思政课的要求。高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重点工作。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年分别到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召开1次现场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其他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重点讲授“形势与政策”课。各中小学校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思政课工作,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1个课时思政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教学要求,开齐上好思政课。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高校

  十三、落实思政课建设督导考评机制。把思政课建设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内容,列入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考核和政治巡视。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和学校领导班子、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属中小学校教育督导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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