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
现将《三明市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8日
三明市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创新完善“十项机制”推进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委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新一轮职业院校达标建设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围绕三明产业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十四五”期间,有效整合我市职业教育办学资源,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破解产教融合发展难点,全面完成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办学条件达标任务,争创福建省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和高水平学校,建成与产业发展、老区建设、乡村振兴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1.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建立全市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统筹机制,推动专业错位建设、合理布局,将类别相同、内容相近、同质化严重的专业进行整合。结合产业体系调整专业,贴近县域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建设适用型专业;围绕三明“433”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品牌专业;立足全省“六四五”产业新体系,谋划潜力专业。结合学校特色优化专业,按照“一校一特色”统筹专业布局,推动以农、林、水、工、医、旅、航等命名的特色学校,加强特色专业(群)建设。指导三明市农业学校强化涉农专业和沙县小吃相关专业建设、三明林业学校强化农林专业和绿色康养相关专业建设、其他学校根据发展方向强化特色专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各中职(技工)学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群。支持三明林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三明市农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三明工贸学校(机电技术应用)、永安职业中专学校(畜牧兽医、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大田职业中专学校(中草药栽培、机械制造技术)、尤溪职业中专学校(电子商务)、职教园分校(电子商务)等9个专业群建设,扩大相关专业“三二分段制”五年专招生规模,建成“福建省高水平专业群”。对入选年度“福建省高水平专业群”的学校,同级财政当年给予学校每个高水平专业群10万元资金奖补。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永安市、大田县、尤溪县人民政府,三明林业学校、三明市农业学校、三明工贸学校、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职教园分校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强化一批技能型专业。将三明市技工(技师)学校(学院)专业建设纳入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调整范围,技工(技师)学校(学院)相关专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规模和培训规模,加大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等培养力度,支持三明技师学院建设汽车维修、电气自动化专业公共实训基地。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三明市技工(技师)学校(学院)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支持小规模学校举办“五年专”专业。办好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应用化工技术)、建宁县职业中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将乐职业中专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现有五年专专业,加强专业教学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点教学质量。支持以上各校和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明溪县职业中学,在“十四五”期间,增设1-2个“三二分段制”五年专招生专业点,扩大招生规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明溪县、清流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5.组建职业院校“横向联盟”。由三明林业学校、三明市农业学校牵头,联合辖区内有关中职(技工)学校,分别组建三明市职业院校“横向联盟”,探索总校——分校(教学点)办学模式,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办学和一体化发展。探索优质校与薄弱校开展“2+1”联合办学等新模式。支持三明林业学校与明溪县职业中学、建宁县职业中学开展联合办学试点;三明市农业学校与将乐职业中专学校、三明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开展联合办学试点;三明工贸学校与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开展联合办学试点,实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促进薄弱校专业建设和整体办学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明溪县、清流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人民政府,三明林业学校、三明市农业学校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并长期坚持
6.开展中高职院校联合办学试点。探索中高职院校合作共建“校校企”产业学院、在中职学校设立高职“教学点”等合作办学新模式。支持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以化工专业为纽带,与黎明职业大学等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办学试点;支持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利用旅游、影视基地等资源,探索与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等高职院校开展联合办学,设立“校校企”产业学院,试行中高职贯通培养和“校校企”联合培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清流县、泰宁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7.实施职业院校“达标工程”。建立办学条件基础台账。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刚性监测指标,做好各校办学条件现状排查,按在校生1200人达标办学规模,测算出各校存在的差距,建立“一校一档一策”。制定达标创建工作方案。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根据国家标准制定三年达标创建计划,聚焦土地、校舍、经费、教师、设备、规模等关键要素,明确各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落实达标创建工作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好统筹协调和任务落实。市县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分批分阶段落实办学条件达标工程。2023年,三明市农业学校、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先行达标;2024年,三明工贸学校、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明溪县职业中学实现达标;2025年底前,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实现达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设立市县“职业教育中心”。依托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设立“三明市职业教育中心”,主要承担全市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任务,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教科研活动,指导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等。由三元区人民政府依托三明林业学校设立“三元区职业教育中心”,推动三明林业学校与三明市区经济建设、三元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教育与产业共赢。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三元区人民政府,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明林业学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统筹协调。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委宣传部、编办,市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三明市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发挥已成立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作用,强化工作统筹,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工作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编办,市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逐步提高机制,落实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的规定,加大市、县级财政对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创建的经费投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市级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在安排上级经费时,坚持奖优导向,将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学校予以通报表扬,将工作成效作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重要分配因素,确保布局结构调整及时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3.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保障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专业优化教师编制、师资统筹综合利用、队伍建设新机制。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及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共同做好学校人力资源保障工作。实施“三明市职业院校联盟”专业教师聘用新办法,确保联盟内学校专业教师合理使用。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加强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等高校合作。坚持优教优酬、多教多酬,健全教师收入分配激励办法,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统筹使用增量资金,实行差别化发放。允许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净收入的30%作为公用经费,不超过70%用于绩效工资发放。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职业教育改革宣传,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布局结构调整、办学条件达标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一批改革创新好典型。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服从、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到我市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办学条件达标创建的各项工作中来,确保任务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5.强化督导检查。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明确市县(县、区)部门职责,围绕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办学条件达标和改革事项,生成各有关单位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的解决。
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附件:1.三明市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一览表
2.三明市小规模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