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班主任(年段长)奖励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明教人〔2021〕2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直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38号)精神,强化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班主任(年段长)绩效工资管理和正向激励机制,树立鲜明的育人导向,现将《三明市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班主任(年段长)奖励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三明市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班主任(年段长)奖励考评办法(试行)

 

  为建立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班主任(含年段长,下同)奖励考评机制,规范中职学校班主任管理,强化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考评等级实行差别化发放绩效奖励金,更好调动中职学校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优化育人方式和环境,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38号)和市政府第70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的范围对象

  全市所有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编在岗的班主任、年段长。

  二、班主任、年段长配备的基本标准

  (一)班主任配置标准。每个建制班级设班主任1名。

  (二)年段长配置标准。年段班级在10个班(含)以下的配年段长1名;在10个班以上的配年段长2名。

  三、考评等级和奖励金的发放标准

  (一)奖励金补助标准。奖励金按班主任(年段长)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核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省级财政拨款的学校参照省上相关规定执行),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统筹用于班主任和年段长的奖励。其中60%奖励绩效以人均标准按月发放,剩余40%奖励绩效由各校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每学期末经考核后按考评等级实行差别化发放。

  (二)考评等级比例。中职学校班主任(年段长)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等级实行比例控制,原则上,优秀等级数控制在学校班主任总数的30%左右;良好等级数控制在学校班主任总数的50%左右,合格等级数和不合格等级数控制在学校班主任总数的20%左右。

  (三)奖励金申请程序。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县(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考评结果,每年末核算各校增加班主任(年段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数额,报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核拨。

  四、考评的内容和程序

  (一)考评内容 

  1.思想道德建设情况。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的全过程。二是塑造红色文化德育品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坚持德育为首,发展素质教育,健全各个学段德育内容。

  2.主题教育情况。一是定期开展班级团队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教育、引导和援助,帮助学生提高应对挫折、适应岗位、融入社会的能力。二是主题教育活动形式多样,能针对学生年龄特点举行专题讲座、引导学生参加有利于健康成长的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文体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三是加强职业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升职业素养与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选择职业发展方向,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或升学。四是班队活动要有教案、反思、照片等过程性材料,并做好工作记录。

  3.班风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班级管理,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朝气蓬勃,形成良好班风。二是组建班委会,制定班级公约和学生生活纪律规范,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三是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组织学生开展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

  4.家校联系情况。一是及时掌握班级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常与科任教师研判班级情况,定期召开线上家长会。二是积极组建班级、学校家委会,全面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帮助、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与学生所在社区定期联系制度,建好并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合力。

  5.班级成绩情况。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特长,加强对年段、班级学生的分层分类技能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断进步。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1)本人违反各项政策法规的;

  (2)学生出现严重违纪和犯罪问题的;

  (3)因工作不力或懈怠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

  (4)年段、班级学风差,家长意见大,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60%的;

  (5)未能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考评程序 

  1.学校应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班主任(年段长)等级具体考评细则,实行量化考评。各校制定的考评细则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代会通过,并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2.中职学校班主任(年段长)等级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3.考评结果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通过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核发中职学校班主任(年段长)工作期末差异化奖励金的依据,考评不合格者不发放期末差别化奖励金。

  4.中职学校班主任(年段长)差别化奖励金按学期末一次性发放。任期不满一学期或一学年的,按获评等级发放月平均奖励金。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实施中职学校班主任(年段长)等级考评奖励,是市委、市政府关心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提升职业教育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要大力宣传,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

  (二)要建好队伍。实行中职学校班主任(年段长)准入制,学校要遴选思想品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和年段长。学校中层干部出任班主任的比例掌握在班主任总数的10%(含)以内。

  (三)要严肃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人事和财务等制度,保证奖励资金足额及时发放。要坚持多教多酬、优教优酬正确导向,不得统筹、挪用和平均分配,严禁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要完善机制。学校要本着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原则,不断完善中职学校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办法和考评工作机制,推进考评工作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加强对中职学校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工作的多方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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