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明教办体〔2020〕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校,三明教育学院:

  现将《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闽教体〔2020〕1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请三明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进修学校及时组织体育教研员、学校体育组长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闽教体〔2018〕1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18〕29 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业务培训,使全体体育教师正确理解“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教学指导意见”并遵照执行。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各学校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全面落实体育课程,科学制定体育教学工作计划,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体育升学考试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体育锻炼。

  三、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2021年起,体育中考总分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占36分,考试项目为必考、抽考和选考相结合。各地各校要充分考虑体育中招工作的特点,认真做好中考体育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提前发布实施方案,有序推动体育中考工作。

  四、要切实做好体育中考组织实施。2021年开始全市全部采用电子设备测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组织巡查和抽查。各县(市、区)应于当学年(下学期)4月上旬至5月中旬之间完成初三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的测试工作。体育中考场地器材、物资设备、考务开支等经费由各县(市、区)承担。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