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事业发 展重点、目标和措施,并指导、协调实施;承担全市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及资源整合,规划、指导高校建设和实 施重点建设项目;指导做好全市新建城区、重大片区、工业集中区 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紧张区域配套中小学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承担 民办教育的统筹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依法承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以及市级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和终止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检查学校基建项目管理、校舍 安全管理和建筑安全工作;承担直属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基建项目管理和列入基建项目管理的修缮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调研和分析;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校园绿化规划和绿色校园创建工作;承担捐资办学表彰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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