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按规定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承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 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承担教师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等的推荐评选工作;管理局(委)机关干部和直属学校(单位)干部教师档案;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外籍教师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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