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与幼儿教育科
时间:2020-04-26 09:55

  负责全市小学教育的统筹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幼儿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拟订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配备工作;推进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提升办学标准化水平,适时组织检查评估;统筹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承担直属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推荐和管理全市小学教学用书,统筹管理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书,负责初等与幼儿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指导校本课程辅助读物编写工作;指导教育科研工作,提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县(市、区)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青少年科技教育;指导和推进相关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协助抓好学校德育、安全、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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