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挂“三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4-04-26 09:43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 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演出比赛活 动,组织参加相关的全省性、全国性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国家体育、卫生、艺术类课程方案;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体育、艺术特色校和特色项目的评估、指导工作;拟订全市体育升学考试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中小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的教职工文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营养和健康状况及学校卫生条件的监测,开展在校学生体检、疾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配合市征兵办开展在校学生征兵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和双拥工作;配合抓好德育、安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承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承担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协助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具体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