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 作考核目标;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配合开展普法教育;负责制 定安全工作预案,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师生伤害事故;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建立来信来访和涉校、涉生案件备查制度;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抓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矫正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未保办工作;具体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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