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元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4-07-01 10:10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有关要求,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8 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4〕46号)文件精神,结合《三元区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三元辖区市属小学招生办法的公告》(元招委〔2023〕10号),研究制定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三元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常住三元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各小学应按有关规定接收招生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 

  (二)报名时间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统一于7月1日开始,郊区、农村小学招生工作由各校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报名方式 

  通过下载“e三明”APP、关注“e三明”公众号或访问“e三明”网站并实名认证方式进行报名。 

  (四)房产户籍要求 

  房产和户籍迁移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继续实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小学学位的办法,若房产学位被占用,不享受片区学校优先录取资格。房产学位占用情况可登录“e三明-教育考试-三元区房产学位查询”平台查询。2023年12月14日后购买三明市实验小学、三明学院附属小学招生片区内二手房不享受市属小学学位,按“积分入学、志愿录取”办法,录取到有剩余学位的区属学校。 

  (五)招生办法 

  根据“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分批录取,遵循志愿;积分排名,统筹安排”的原则依次录取新生。 

  1.批次对象及录取办法 

  (1)第一批招生对象:“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 

  “三统一”对象: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下同)、户籍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适龄儿童(含三代同户,即孩子与祖辈及法定监护人一方同时落户祖辈房产,同住且法定监护人及孩子在市区内另无房产)。 

  教育优待对象:符合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 

  如果片区学校的教育优待对象和“三统一”对象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果片区学校的教育优待对象和“三统一”对象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属统筹安排的教育优待对象调剂至其它优质学校录取,同时对“三统一”对象采取“积分入学、志愿录取”的办法录取,按积分排序先确定在片区学校录取的学生,所有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三统一”对象,按全区积分排序依次参加其它志愿录取。 

  (2)第二批招生对象:“两统一”对象 

  房产和实际居住在招生片区,但户籍未迁入的适龄随迁子女;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片区,但尚未交房入住的适龄儿童;户籍和实际居住在招生片区但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在第一批招生对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二批招生对象的录取。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要求填报志愿。若登记片区学校生源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登记片区学校生源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按积分排序依次录取;无房产的“二统一”对象未在招生片区内租房或所租的房产无学位,不享受片区学校优先录取资格,所有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全区积分排序依次参加其它志愿录取。 

  (3)第三批招生对象:符合招生申请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或随迁子女持有2023年12月31日前的三元辖区居住证(在城区实际居住的本区农村乡镇适龄儿童参照附件6执行)。随迁人员租住的房产学位被占用,不享受片区学校优先录取的资格。 

  录取办法: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对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三批招生对象的录取。符合第三批招生条件的对象,按要求填报志愿。若片区学校的登记生源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片区学校的登记生源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按积分排序依次录取;所有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全区积分排序依次参加其它志愿录取。 

  2.积分计算办法 

  (1)户籍积分。属于招生片区实际户籍的,得基础分30分(2020年1月1日后寄户的不计基础分,寄户即集体户或落户房产不属于法定监护人或祖辈的),从迁入户籍最近时间算起,另每满一月计0.5分,法定监护人一方和适龄儿童可累加计算。 

  (2)房产积分。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拥有房产,以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相关系统登记的时间为准,房产基础分30分,另每满一月计0.5分。 

  (3)居住证积分。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连续居住的,按居住证时间计算,每满一月计0.5分,法定监护人一方和适龄儿童可累加计算。 

  (4)社保积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参加三元辖区职工养老保险的,从缴纳当月开始计分,每满一月计0.5分。 

  (5)奖励积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参加三明市民文明积分,上年度文明积分在申请市区小学积分入学对象监护人中排名前1000名,按名次从低到高给予0.01分至10分奖励。 

  明:报名对象在招生平台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平台可自动获取招生对象的积分要素,并自动计算,除平台或学校通知个别无法获取积分要素的对象需到片区学校现场提交材料外,其它报名对象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3.积分排序办法 

  (1)第一、二批招生对象积分分值由户籍(或居住证)、房产、社保及奖励积分累加;若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按户口、房产、社保积分依次排序。 

  (2)第三批招生对象积分分值由居住证、社保及奖励积分累加。若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按居住证、社保积分依次排序。 

  4.实施“长幼随学”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家庭中已有子女就读小学的(不含原毕业班),其他新入学子女符合该校规定入学条件,可享受同批次(共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第二批次为“两统一”对象;第三批次为符合招生申请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优先录取至原子女就读学校的资格;符合条件的家长需在7月2日至3日向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同放弃资格。 

  (六)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6月26日前) 

  各校在学校门口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公告。 

  2.实名认证申请(7月1日前) 

  学生家长通过下载“e三明”APP、关注“e三明”公众号或访问“e三明”网站进行实名认证。 

  3.招生对象在线登记(7月1日-7月3日) 

  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在平台上报名登记,若网络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材料在网上无法认证的家长,请于7月2日至3日到就读片区学校现场办理。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家长视同弃权。 

  为避免产生房产学位占用纠纷,租房对象(含“二统一”无房对象)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与居住证地址相同的房产证原件电子照片,未提供视为片区无学位。在招生登记建档时若提供虚假材料,三元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三元区以外户籍适龄儿童回原籍就读;情节严重的,报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根据积分排名未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应提前做好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的准备。 

  4.材料审核(7月4日-7月8日) 

  各校根据网上各项材料,组织审核材料,并判定对象的招生批次。 

  5.第一批招生对象录取7月9日-14日) 

  (1)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录取(7月9日) 

  “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并由系统推送录取结果。 

  (2)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录取 

  积分核实(7月9日-10日) 

  “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由积分系统自动计算“三统一”对象积分,向申请对象公布积分结果,学校接受复核并确认积分结果。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应于7月10日18:00前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积分确认(7月11日) 

  对积分结果无异议的应于7月11日18:00前通过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无异议,并由系统自动进行确认。 

  第一次公布剩余学位情况(7月12日) 

  公布各学校招收本校第一批招生对象后的剩余学位。 

  填报志愿(7月12-13日) 

  第一批招生对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三统一”和统筹安排的教育优待对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N”为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家长均需按志愿顺序全部依次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跨南、北部片区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三元区入学资格。 

  ⑤公布第一批对象招生结果(7月14日) 

  系统向第一批招生对象推送录取结果。 

  6.第二、三批招生对象积分核实(7月12-13日) 

  积分系统自动计算积分,向申请对象公布积分结果,学校接受复核并确认积分结果。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应于7月13日18:00前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7.积分确认(7月14日) 

  对积分结果无异议的应于7月14日18:00前通过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无异议,并由系统自动进行确认。 

  8.第二次剩余学位公布,分公示(7月15日) 

  (1)在招收所有第一批招生对象后,公布各校剩余学位。 

  (2)家长在系统查询积分及排序。 

  9.第二批招生对象志愿填报7月15日-7月16日) 

  第二批招生对象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N”为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家长均需按志愿顺序全部依次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跨南、北部片区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三元区入学资格。 

  10.第二批招生对象录取及第三次公布剩余学位7月17日) 

  系统向第二批招生对象推送录取结果,同时公布各校招收完第一、二批招生对象后的剩余学位。                                                                                                                     

  11.第三批招生对象志愿填报7月17日-18日) 

  第三批招生对象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N”为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家长均需按志愿顺序全部依次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跨南、北部片区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三元区入学资格。 

  12.各校公布录取名单7月19日) 

  (1)系统向第三批招生对象推送录取结果; 

  (2)各小学公布录取名单。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三元辖区小学毕业生;三元区户籍、房产(占51%以上产权)、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外县区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采用“划片招生、梯次录取、统筹安排”的招生办法(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按招生方案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具体见附件7),实行一套住房三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初中学位的办法。不动产和户籍迁移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第一梯次: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在本区招生片区“三统一”的小学毕业生;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对象。 

  第二梯次:房产和实际居住在本区招生片区,但户籍未迁入的辖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在本区招生片区但无房产的辖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片区,但尚未交房入住的辖区小学毕业生。  

  第三梯次:三元辖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各片区学校采用梯次招生,如该梯次生源总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的,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等办法统筹安排。 

  属三元区户籍的学生,如房产与户籍分属南、北部片区(即原三元、梅区辖区)的,原则上统筹安排在户籍所在片区学位宽松的学校录取;房产和户籍分离,但同属南部或北部,原则上以房产为依据录取。 

  (三)招生程序 

  1.信息采集。5月底至6月,各小学向家长宣传小升初招生办法,各校(含农村小学)组织指导家长填报《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家长应如实填写房产和户籍信息,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除房产或户籍迁移变更外,其居住信息以学籍平台电子学籍信息为准,原则上不予变更。 

  2.资格审查。各校组织人员核实随迁子女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学籍信息,同时通过线下提交的材料对各小学毕业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比对,辖区各小学对毕业生报名信息梯次类型判定,并完善招生套表。 

  3.跨区录取学生网上报名。三元辖区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外县区小学毕业生,需到我区初中升学,请于7月1日至5日前携带房产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初教股办理跨区录取手续,并提交原毕业县区的毕业生相关档案(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具体步骤详见附件8。 

  其他情况需到我区就读初中的,在原就读小学地升入初中后,根据相关规定通过转学的方式转入。 

  4.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电脑派位录取。根据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招生方案,于7月31日前完成三明一中初中部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5.确定名单。7月31日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生办法依次录取,生源需要调剂通常采用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学校,如生源调剂涉及市局直属学校的,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解决。8月5日,各中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6.办理入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放弃我区初中入学资格,初中阶段不再办理转入区属初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的要求,原则上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二)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各中小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面试,做到按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继续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有关办法>的通知》、《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高层次及实用型人才企业自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规范招收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台胞子女、正在援疆(援藏)的干部子女及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等对象,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设立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明确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谁佐证、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要主动会同纪检部门加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招生及乱收费行为,提高对违规招生治理和防控能力。对违反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本招生工作方案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三元辖区各小学招生服务区及招生咨询电话 

  2.三元辖区各中学招生服务片区 

  3.2024年三元辖区城区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24年秋季三元辖区各小学招生计划 

  5.2024年秋季三元辖区各中学招生计划 

  6.城区实际居住的三元辖区乡镇适龄儿童居住证积分计分办法 

  7.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 

  8.三元辖区初中跨区录取人员信息采集办法 

  附件1 

  三元辖区各小学招生服务区及招生咨询电话 

  一、北部片区 

  (一)列入网上报名招生的城区学校 

  1.三明市实验小学(市属):东新一路(北侧)——新市北路(西侧)——东新三路(南侧)——列东街(东侧)——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江滨路所围成的区域和翡翠城小区。招生咨询电话:8222550 

  2.三明学院附属小学(市属):江滨路——东新一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的东南区域(不含翡翠城小区)。招生咨询电话:8221086 

  3.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华坪路——新市北路——乾兴巷——乾龙路——乾景巷(徐碧分园门前路)——列东街——江滨路——东乾二路消防大厦以南所围成的区域、徐锦新城。招生咨询电话:8910916 

  4.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东乾二路消防大厦至碧桂园片区。招生咨询电话:8912022 

  5.三元区崇和实验小学:东新三路——列东街——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江滨路——东新四路——新市北路所围成的区域(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招生咨询电话:8083419 

  6.三元区沪明小学:劲松路(北侧)——东新四路——列东街——徐商路——乾兴巷——新市北路——华坪路(宏宇花园)所围成的区域(含洋山村)。招生咨询电话:137****1580 

  7.三元区东安小学:东新四路——江滨路——学区路——列东街所围成的区域(不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和滨江新城及翁墩村。招生咨询电话:8033722 

  8.三元区东新小学:徐商路——学区路——江滨路——列东街——乾景巷(徐碧分园门前路)——乾龙路所围成的区域。招生咨询电话:7992676 

  9.三元区贵溪洋小学:快速通道以北的万达、中梁、富力、城投金澜湾、小溪碧湖、廖源村和后洋村等区域。招生咨询电话:8250305 

  10.三元区上河城小学:上河城小区和碧口村。招生咨询电话:8283368 

  11.三元区列西小学:以鹰厦铁路东侧为界,南至列东大桥,北至北山新村的区域。招生咨询电话:8213569 

  12.三明十中(小学部):以鹰厦铁路西侧为界,列西铁路道口以南属于三钢集团公司的区域。招生咨询电话:8205452 

  13.三元区群英小学:以鹰厦铁路西面为界,列西铁路道口以北的区域(不含北山新村)。招生咨询电话:8265382 

  (二)未列入网上报名招生学校 

  14.三元区小蕉小学:小蕉村和小蕉社区及陈大台溪村、砂蕉村、渔溪村。招生咨询电话:8213219 

  15.三元区陈大中心小学:陈大镇辖区。招生咨询电话:8368583 

  16.三元区洋溪中心小学:洋溪镇辖区。招生咨询电话:8350608 

  二、南部片区 

  (一)列入网上报名招生的城区学校 

  1.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台江校区(市属):白沙街道台江社区、台江村、长安社区铁路三元区站及城关大桥以南部分。招生咨询电话: 8330388 

  2. 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城关街道的崇宁社区,复康社区和红印山社区。招生咨询电话8080630 

  3. 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富兴校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招生咨询电话193****5810 

  4.三元区东霞小学:富兴堡街道的富文社区、新南社区、永兴社区、东霞社区。招生咨询电话:7502503 

  5. 三元区第二实验小学:城关街道的凤岗社区、建新社区、山水社区。招生咨询电话: 8095520 

  6.三元区建设小学:城关街道的新亭社区、新龙社区、下洋社区及芙蓉社区。招生咨询电话: 8095791 

  7. 三元区白沙小学:白沙街道白沙社区、桃源社区、白沙村、长安社区铁路三元区站及城关大桥以北部分。招生咨询电话: 8803371 

  8.三元区长安小学:白沙街道的群一社区、群二社区、桥西社区。招生咨询电话: 8871701 

  (二)未列入网上报名招生学校 

  9. 三明学院实验小学:荆西街道辖区。招生咨询电话:189****0365 

  10. 三元区莘口中心小学:莘口镇辖区。招生咨询电话:8370008 

  11. 三元区中村中心小学:中村乡辖区。招生咨询电话:133****0836 

  12. 三元区岩前中心小学:岩前镇的阳岩社区、岩前村、吉口村、乌龙村、忠山村。招生咨询电话:8388258 

  13. 三元区星桥中心小学:岩前镇的星桥村、增坊村、白叶坑村、横坑村、下寨村、欧坑村、富源村、眉山村。招生咨询电话:8380307 

  附件2 

  三元辖区各中学招生服务片区 

  北部片区 

  1.列东中学 

  江滨路——梅列大桥(东新二路)——列东大街——东新三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南部区域; 

  2.三明八中 

  梅列大桥(东新二路)——列东大街——东新三路——新市北路——东新五路——乾龙路——徐新路——江滨路为界北部区域和滨江新城及翁墩村; 

  3.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 

  劲松路——新市北路——东新五路——乾龙路——徐新路——江滨路——东乾二路————东乾二路消防大厦以南所围成的区域、徐锦新城; 

  4.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 

  东乾二路消防大厦至碧桂园片区; 

  5.三明十中 

  以列西龙新一路为界的界南区域; 

  6.三明十一中 

  以列西龙新一路为界的界北区域; 

  7.三明六中 

  陈大镇辖区。 

  8.三元区洋溪中学 

  洋溪镇辖区。 

  9.三元区贵溪洋中学 

  快速通道以北的万达、中梁、富力、城投金澜湾、小溪、碧湖、廖源村、后洋村、碧口村和上河城小区等区域; 

  南部片区 

  1.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第一批次电脑派位社区:富兴堡新南社区、永兴社区、富文社区,城关街道崇宁社区、红印山社区、复康社区; 

  第二批次电脑派位社区:城关街道凤岗社区、建新社区、山水社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白沙街道台江社区、台江村和荆西街道辖区。 

  2.三明三中 

  城关街道下洋社区、新龙社区、新亭社区、芙蓉社区、建新社区、山水社区、凤岗社区;其中建新社区、山水社区、凤岗社区可参加一中初中部电脑派位。 

  3.三明四中 

  白沙街道辖区;其中台江村和台江社区可参加一中初中部电脑派位。 

  4.三明十二中 

  富兴堡街道;城关街道崇宁社区、红印山社区、复康社区;荆西街道辖区。其中富兴堡街道富文、新南、东霞、永兴社区,城关街道崇宁、红印山、复康社区,荆西街道辖区可参加一中初中部电脑派位。 

  5.三元区中村中学 

  中村乡辖区。 

  6.三元区莘口中学 

  莘口镇辖区 

  7.三元区岩前中学 

  岩前镇辖区 

  附件3 

  2024年三元辖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流程 

主要内容 

7月1日— 

7月3日 

招生对象在线登记 

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在“e三明”平台上报名登记,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家长视同弃权。 

便民服务登记 

无上网条件、网络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材料在网上无法认证的家长,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于7月2日-7月3日到就读片区学校进行现场网络报名或提交相关材料审核。 

7月4日— 

7月8日 

资格审核 

材料审核 

各校审核网上预登记学生信息,判定对象的招生批次。 

7月9日-14日(第一批招生) 

直接录取(7月9日) 

“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系统推送录取结果。 

积分核实(7月9日-10日) 

系统向超过计划数学校的“三统一”对象公布积分,如对积分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应于7月10日18:00前通过“e三明”招生报名系统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积分确认(7月11日) 

对积分结果无异议的,应于7月11日18:00前通过“e三明”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无异议,并由系统自动确认。 

公布剩余学位(7月12日) 

各校公布招收本校第一批次对象后的剩余学位。 

“三统一”和统筹安排的教育优待对象填报志愿(7月12日-13日) 

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N”为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家长需按志愿顺序全部依次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跨南、北部片区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三元辖区入学资格。 

公布第一批对象招生结果(7月14日) 

系统向第一批招生对象推送录取结果 

7月12日— 

7月13日 

第二、三批招生对象积分核实 

公布积分结果,如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7月13日18:00前通过“e三明”招生报名系统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7月14日 

积分确认 

对积分结果无异议的,应于7月14日18:00前通过“e三明”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无异议,并由系统自动进行确认。 

7月15日 

第二次公布剩余学位 

在招收所有第一批招生对象后,公布各学校剩余学位。 

查询积分排序 

家长在系统查询积分及排序。 

7月15日— 

7月16日 

第二批招生对象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N”为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家长需按志愿顺序全部依次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跨南、北部片区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三元辖区入学资格。 

7月17日 

第二批招生对象 

录取 

第二批招生条件的对象录取,系统推送录取结果。 

第三次公布剩余学位 

在招收第一、二批招生对象后,公布各学校剩余学位。 

7月17日— 

7月18日 

第三批招生对象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N”为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家长需按志愿顺序全部依次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跨南、北部片区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三元辖区入学资格。 

7月19日 

第三批次招生对象 

录取 

对第三批招生对象进行录取,系统推送录取结果。 

各校公布录取名单 

各小学公布录取名单。 

备注: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根据积分排名未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应做好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的准备。 

  附件4 

  2024年秋季三元辖区各小学招生计划 

片区 

学校 

班级数 

北部 

三明市实验小学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 

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 

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 

三元区崇和实验小学 

三元区东安小学 

三元区东新小学 

三元区沪明小学 

三元区贵溪洋小学 

三元区上河城小学 

三元区列西小学 

三明十中附属小学 

三元区群英小学 

三元区小蕉小学 

三元区陈大中心小学 

三元区洋溪中心小学 

南部 

学院附小台江校区(市属) 

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 

景润实小富兴校区 

三元区第二实验小学 

三元区建设小学 

三元区东霞小学 

三元区白沙小学 

三元区长安小学 

三明学院实验小学(荆东) 

三元区莘口中心小学 

岩前中心小学(含教学点) 

三元区中村中心小学 

三元区星桥中心小学 

总计 

 

126 

  附件5 

  2024年秋季三元辖区各中学招生计划 

片区 

学校 

班级数 

北部 

列东中学 

16 

三明八中 

16 

三明十中 

三明十一中 

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 

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 

三元区贵溪洋中学 

三明六中 

洋溪中学 

南部 

三明一中初中部 

12 

三明十二中 

14 

三明三中(含中村中学) 

16 

三明四中 

三元区莘口中学 

三元区岩前中学 

总计 

122 

  附件6 

  城区实际居住的三元辖区乡镇适龄儿童 

  居住证积分计分办法 

  根据《三明市区非“三统一”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解决确实在城区实际居住的三元辖区乡镇适龄儿童无法办理居住证造成无居住证积分问题,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其居住证积分的计分办法参照市级文件,即:“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连续居住的,按居住时间计算,每满一月计0.5分,法定监护人一方和适龄儿童可累加计算。”居住证积分家长可选择如下办法之一计算。 

  1.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含三代同户的祖辈房产),监护人和适龄儿童以购房登记时间开始计算居住时间,其中适龄儿童居住开始时间不早于出生时间; 

  2.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或开店,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社区居住证明,以两项材料起始时间较迟的为准计算开始居住时间,适龄儿童居住时间不早于出生时间; 

  3.监护人在城区稳定就业并缴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供社区居住证明,以缴交开始时间为准计算开始居住时间,适龄儿童居住时间不早于出生时间; 

  4.监护人在城区实际居住,且幼儿在城区幼儿园实际就读,需提供社区居住证明,城区实际就读名单由教育局提供,一方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以上材料无法在招生平台获取的,请于7月2日至3日到片区学校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7 

  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12个班,每班50人,共600名。 

  二、招生原则:一是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二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是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原则。 

  三、电脑派位社区 

  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永兴社区、富文社区、东霞社区;城关街道:崇宁社区、红印山社区、复康社区、凤岗社区、建新社区、山水社区;白沙街道:台江社区、台江村;荆西街道辖区。 

  四、招生办法:分批次派位,生源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1.第一批次电脑派位(录取200名)。第一批次电脑派位对象为: 

  (1)居住在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永兴社区、富文社区,城关街道崇宁社区、红印山社区、复康社区内的陈景润实验小学、三明十二中小学部、东霞小学的毕业生(符合城区其它片区的“三统一”对象和租住上述社区但拥有城区其它片区房产或户籍的除外); 

  (2)在当年6月30日前(含)取得上述社区房产、户籍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其它学校小学毕业生。 

  其中居住在永兴、富文社区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选择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录取三明十二中,选择后不允许变更和参与第二批次电脑派位。 

  2.第二批次电脑派位。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对象为: 

  (1)居住在城关街道凤岗社区、建新社区、山水社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白沙街道台江社区、台江村和荆西街道辖区的陈景润实验小学、三明十二中小学部、第二实验小学、东霞小学、附小台江校区、荆西小学、三明学院实验小学的毕业生(符合城区非参加电脑派位片区的“三统一”对象和租住上述社区但拥有非参加电脑派位片区房产或户籍的除外); 

  (2)其它学校小学毕业在当年6月30日前(含)取得上述社区房产、户籍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毕业生; 

  (3)第一批次社区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学生;居住在第一批次社区的第二实验小学、附小台江校区、荆西小学、学院实验小学的非“三统一”学生。 

  其中居住在东霞社区的对象可选择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录取三明十二中,居住在建新社区和山水社区的对象可选择不参加电脑派位,“三统一”对象直接录取三明三中,非“三统一”对象根据学位情况按梯次分别录取三中或四中,以上对象选择后不允许变更。第二次电脑派位名额为招收完教育优待对象和第一批次电脑派位对象后的剩余学位。 

  3.未录取学生就读安排。参加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或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学生,属富兴堡街道永兴、东霞、富文社区,城关街道红印山社区和荆西街道辖区的学生录取三明十二中;属富兴堡街道新南,城关街道崇宁、复康社区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梯次分别录取三明十二中或三明四中;属城关街道凤岗、建新、山水社区的学生根据学位情况按梯次分别录取三明三中或三明四中;属白沙街道台江社区、台江村的学生录取三明四中。 

  备注:在荆西街道辖区初中建成投入使用后,荆西街道辖区不再作为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的电派位片区。  

  附件8  

  三元辖区初中跨区录取人员信息采集 

  一、跨区录取对象 

  三元区户籍、房产(占51%以上产权)、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外县区小学毕业生。(房产户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跨区录取人员信息采集办法 

  1.网上信息填报 

  扫描下面二维码,并于7月5日前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 材料提交审核 

  下载打印《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附后),填写相关信息,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日至5日到区教育局初教股提交审核。 

  特别提示:跨区录取学生信息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元区教育局初中招生咨询电话:0598-7991702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学籍号 

 

电话1 

 

电话2 

 

户口所在地 

三元区           (镇街)派出所          社区(村)委会 

房产住址 

 

家庭详细住址 

 

申请原因 

□回原籍就读              □政策性照顾对象 

转出县(市、区)初招办意见 

转入县(市、区)初招办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本表一式两份,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教育局各一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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