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沙县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市教育局初教科 时间:2022-07-20 09:31

 

 

 

 

 
       2022 年沙县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
展的若干意见》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
施意见》《三明市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九条措施》精
神,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市、区
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我区 2022 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
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机会均等,
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进行。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幼
儿园、第三幼儿园、第五幼儿园、虬江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
和鼓楼坪幼儿园实行现场随机摸球招生;金沙幼儿园和第六幼儿
园在招完园区政策照顾对象后的剩余学位实行现场随机摸球招
生。城区公办园原则上 8 30 日前完成招生,其他幼儿园本着方
便家长的原则确定具体时间。
(二)坚持公开便民原则。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布
幼儿园招生政策,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各幼儿园应在报名日期前,
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
名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需携带材料等。
(三)坚持规范收费原则。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
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
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九所幼儿园具体计划:实验幼儿园小班 175 名(5
个班);第一幼儿园小班 140 名(4 个班);第三幼儿园小班 140
名(4 个班);第五幼儿园小班 140 名(4 个班);金沙幼儿园小
105 名(3 个班);第六幼儿园小班 105 名(3 个班);虬江幼
儿园小班 140 名(4 个班);第二实验幼儿园小班 175 名(5 个班)、
中班 120 名(3 个班);鼓楼坪幼儿园托班 20 名(1 个班)、小
140 名(4 个班)、中班 120 名(3 个班);城区其他公办园中
班若有剩余学位实行现场随机摸球招生;文件中规定的军人子女
等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占招生计划数。
(二)第二幼儿园、茅坪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各民
办、厂矿办幼儿园和农村学前教学点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第
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制定招生计划。
三、招生办法
(一)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五幼儿
园、虬江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坪幼儿园招生对象
1.城区户籍。适龄幼儿是城区户籍,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
医学证明的原件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 1 份备查。
2.城区无户籍但居住城区,属下列二种情况。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或新购商品房(在区房
管所有备案)。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有房产的提供
房产证、土地证或是不动产产权证书原件,新购城区商品房的提
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进行认定。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但适龄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城区有房产。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土地证或是不动产产权证书、能体现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
以上均提供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各 1 份备查。
3.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符合《三明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的实施细则》(政联〔20141 号)文件精神,适龄幼儿父母一
方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
医学证明的原件进行认定。
(2)引进人才子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
教基〔201534 号)精神,区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区重大招商引
资项目的业主和高管的子女,提供区政府相关证明、适龄幼儿户
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进行认定。
(3)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子女。根据《沙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重点贫困人群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沙教〔201861 号)
文件精神,符合城区入园条件的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幼
儿,提供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根据就近
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学。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符合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
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文件精神,
 
提供公安英烈或伤残等证明原件、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
学证明的原件进行认定。
以上均提供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各 1 份备查。
(二)金沙幼儿园和第六幼儿园招生对象
1.符合城区户籍、城区无户籍但居住城区(房子在区房管所
有备案)的适龄幼儿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幼儿,提供相应证
件的复印件各 1 份备查。
2.可参与金沙幼儿园和第六幼儿园摇号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园区企业连续工
作一周年以上的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
(2)已在园区企业连续务工两周年以上,与园区企业签订劳
动合同,缴交社保一年以上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
此二类对象凭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科出具的
证明资料,并向幼儿园提供企业员工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劳
动合同、社保(工资)凭证、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
明的原件等相关资料,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 1 份备查,可
参与园区所在的幼儿园的摇号,金沙片区摇号对象限报金沙幼儿
园,金古片区摇号对象限报第六幼儿园。
3.园区政策性照顾对象。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特殊
人才和投资人。
(1)注册地在园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贸
易企业或地方级纳税 100 万元的企业或和园区签订入园协议的省
6 —
市区重点项目企业的主要投资人及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经理的子女、孙(外孙)子女;
(2)具有硕士学历或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园区企业正
式员工的子女;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且在园区企
业连续工作两周年以上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
上述三类对象凭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科出具
的证明资料,并向所在的幼儿园提供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劳动
合同、社保凭证、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
料进行认定优先入学所在的幼儿园,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
1 份备查。金沙片区企业特殊人才和投资人及员工仅限报金沙幼
儿园,金古片区企业特殊人才和投资人及员工仅限报第六幼儿园,
才能享受园区政策性照顾。
2所幼儿园分别提供学位不超过35个,
如超过人数,由园区根据招生对象条件录取。
(三)乡镇中心幼儿园、第二幼儿园、茅坪幼儿园
幼儿园应在报名前,至少提前两周时间,以多种形式向社会
公告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办法、收费项目
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
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到辖区幼儿园免试入园。
(四)民办、厂矿办和农村学前教学点
由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
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到辖区
的民办、厂矿办和农村学前教学点免试入园。
四、招生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6 18 日~19 日上午(一天半);报名地点:
各幼儿园
2.现场摸球时间:7 4 日~7 6 日;现场摸球地点:沙县
区金沙小学礼堂。
实验幼儿园:7 4 上午 8:3010:00
虬江幼儿园:7 4 上午 10:3012:00
第一幼儿园:7 4 下午 14:3016:00
第三幼儿园:7 4 下午 16:3018:00
第五幼儿园:7 5 上午 8:3010:00
第六幼儿园:7 5 上午 10:3012:00
金沙幼儿园:7 5 下午 14:3016:00
第二实验幼儿园:7 6 上午 8:3010:00
鼓楼坪幼儿园:7 6 下午 14:3016:00
(二)乡镇中心幼儿园、第二幼儿园、茅坪幼儿园、民办、厂
矿办和农村学前教学点
招生工作在 8 30 日前完成,地点在各幼儿园。
五、招生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各幼儿园要认真对本辖区内学龄前幼
儿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通过多种渠
道多种形式,积极动员本辖区内学龄前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乡镇
幼儿园、村级学前班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一名适龄幼儿园入
园学习,切实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力争使本辖区内学前
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98.96%以上,确保我区学前幼儿入园率得到巩固和提高。
(二)控制班生规模。各幼儿园应在满足 36 岁幼儿入园的
前提下,根据实际容量开设相应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幼儿年
龄段招生,并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编班。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类幼儿园对外张贴或发送的招生简
章(含广告)应实事求是,符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禁止夸大其词,
虚假宣传。
(四)严格资格认定。各公办幼儿园应成立幼儿园招生工
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 6 10 日前报送学前教育股备案,
工作小组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负责,并依据幼儿园招生的有关规定,
认真做好资审认定工作,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如组织入园考试、
手续及材料弄虚作假等,凡发现一律由区教育局纪委进行责任倒
查,追究相关责任。
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98-5758958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98-5855822 (沙县区教育系统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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