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梅列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办法
来源: 时间:2017-06-01 17:3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切实做好梅列辖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明教初〔2017〕117号)精神,继续实行2015年确定的“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案,结合梅列区实际,现制定2017年梅列区小学和初中招生方法:

  一、小学招生

  (一)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截至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梅列户籍儿童和常住梅列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校应特别关注并接收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

  (二)报名时间

  具有梅列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户籍进城务工适龄随迁子女统一于7月8、9日两天报名登记。

  (三)招生办法

  全区小学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各校招生区域如下:

  1.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东新一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的东南梅列区域(不含翡翠城小区)。

  2. 三明市实验小学:翡翠城小区和东新一路(北侧)—新市北路(西侧)—东新三路(南侧)—列东大街(东侧)—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江滨路所围成的区域。

  3梅列区实验小学: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列东大街—东新三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北至东新四路—新市北路—往洋山公路为界所围成的区域(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

  4.梅列区第二实验小学:东新四路—新市北路—东新五路—江滨路所围成的区域和滨江新城及翁墩村(不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

  5.梅列区东新小学:东新五路西端—乾龙路—徐碧分园门前路—列东街—东乾路—江滨路所围成的河东区域。

  6.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往洋山公路北—新市北路—东新五路—乾龙路—徐碧分园门前路—列东街—东乾路—高速路接口所围成的东北区域和洋山、廖源、后洋村(不含碧桂园、万达片区)。

  7.梅列区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碧桂园片区,万达片区和小溪、碧湖区域。

  8.梅列区上河城小学:上河城小区和碧口村。

  9.梅列区青山小学:以鹰厦铁路西侧为界,列西铁路道口以南属于三钢集团公司的区域。

  10.梅列区群英小学:以鹰厦铁路西面为界,列西铁路道口以北至北山新村的区域。

  11.梅列区列西小学:以鹰厦铁路东侧为界,南至列东大桥,北至北山铁路涵洞口的区域。

  12.梅列区小蕉小学:小蕉村和小蕉社区及陈大台溪村、砂蕉村、渔溪村。

  13.梅列区陈大中心小学:陈大镇辖区。

  14.梅列区洋溪中心小学:洋溪镇辖区。

  (四)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学校要及时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小学应于7月初在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并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和网站进行招生宣传。学校招生简章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时间、办法、要求、施教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2.报名登记。中小学应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明教初〔2017〕117号文件精神,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接受本梅列户籍和外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学校招生服务区的适龄儿童的登记工作。

  (1)本地户籍新生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发票)、幼儿园教育毕业手册、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所在片区小学报名申请入学。坚持房产、户口、实际居住统一的原则进行登记,若适龄儿童户籍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不一致,应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学校报名登记。三代同户及其他寄户的必须出具孩子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市区无房的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携带户口簿、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暂)住证、预防接种证,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市区无房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实际居住所在片区小学报名登记申请入学。属于市区内小学招生片区内的还须提供暂住一年以上即2016年9月1日前的证明材料,不满一年的统一在列西小学另外单独登记造册,由区教育局调剂安排。

  (3)继续实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学位的办法。

  3.材料审核。学校对一年级新生登记资格进行核实,制作《新生花名册》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花名册》汇总后,于7月17日前报主管教育局审核。

  4.确定名单。7月20日,主管教育局根据各小学报名登记申请情况确定招生名单。若报名登记申请入学学生少于申请学校招生计划数或学位数,由学校全部接收,若多于申请学校招生计划数或学位数,则根据居住年限或按电脑派位的方法统筹安排入学。

  5.公布名单。7月25日,各小学公布由主管教育局核准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6.办理入学。8月30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初中招生

  (一)入学对象

  具有梅列区户籍或常住梅列区的外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2015年前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小学招生片区对应升入对口初中。从2015年起,一年级新生小学毕业后全部以“单校对口”作为小升初主要方式,部分学校采取“多校对口”方式招生。

  新建和部分初中学校调整招生片区公布如下:

  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劲松路北—新市北路—东新五路—乾龙路—徐新路—江滨路为界东北区域(含洋山、廖源、后洋村;不含碧桂园小区和万达小区及小溪、碧湖社区)。

  梅列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碧桂园片区,万达片区和小溪、碧湖区域。

  三明十中:以列西龙新一路为界的界南区域。

  三明十一中:以列西龙新一路为界的界北区域。

  (三)招生程序

  1.报名登记。5月至6月5日,各小学要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小升初的招生办法,组织毕业生填写《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6月6日至15日,区教育局到市区各小学对《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查核对,市局直属小学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进行。

  不属于市区各中学对口招生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有以下情形,可于7月1日至5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梅列区中学录取:(1)其法定监护人在7月1日前购买市区住房,并做到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统一”;(2)7月1日前,在市区各中学招生服务区进城务工且具有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暂住证、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材料。

  外地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户籍地初中就读的,可于7月1日至5日到梅列区教育局初招办申领填写《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办理有关手续。

  3.确定名单。7月20至28日,主管教育局根据各小学招生区域实行对应升入对口初中的办法,生源需要调剂且又涉及市局直属学校的,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研究解决,确定学生录取学校,7月30日,各中学公布录取的学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办理入学。8月底,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领导,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今年学龄儿童增多的实际,各校要原则上保持去年的招生数和班级数,不得缩小招生规模。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招生监督。严肃招生纪律,实施“阳光招生”,各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面试,做到按划片就近免试入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相关政策性照顾对象按时省、市制定的文件执行。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前,教育局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设立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局、各中小学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就近入学是你最佳的选择”深入人心,要总结推广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梅列区招生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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