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三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教初〔2017〕117号)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计划的通知》(闽教基〔2016〕59号)和《三元区教育局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元教初〔2016〕12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7年三元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小学入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截至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三元区户籍的儿童和常住在三元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登记时间
三元区城区七所小学招生工作统一于7月8日至9日报名登记,其中具有三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7月8日,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报名时间为7月9日。
区属农村、郊区小学由各校自行确定报名登记时间。
(三)招生办法与招生服务区
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各小学招生服务区(以下社区除另行说明外,均包含该片区的户籍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 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城关街道的崇宁社区,复康社区户籍生和拥有本片区商品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红印山社区户籍生和拥有本片区商品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2. 三元区东霞小学:富兴堡街道的新南社区、永兴社区、东霞社区,租住在城关街道复康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 三元区第二实验小学:城关街道的凤岗社区、建新社区及芙蓉社区的厦门新村、长坑新村、东泉新村、道山路。
4.三元区建设小学:城关街道的新亭社区、新龙社区、下洋社区及芙蓉社区的芙蓉新村、新亭路1-199号、新市中路36、40、41、42、43号。
5.三明十二中小学部:富兴堡街道的富文社区、富兴社区,租住在城关街道红印山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以上各校不接受租房且暂住不满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登记。
6. 三元区白沙小学:白沙街道的白沙社区、长安社区、桃源社区原桃源居委会。
7.三元区长安小学:白沙街道的群一社区、群二社区、桥西社区、桃源社区原北山居委会。
8. 三元区台江小学:台江社区、台江村。
9. 三元区荆东小学:荆东辖区。
10. 三元区荆西小学:荆西辖区。
11. 三元区莘口中心小学:莘口镇辖区。
12. 三元区中村中心小学:中村乡辖区。
13. 三元区岩前中心小学:岩前镇的阳岩社区、岩前村、吉口村、乌龙村、忠山村。
14. 三元区星桥中心小学:岩前镇的星桥村、增坊村、白叶坑村、横坑村、下寨村、欧坑村、富源村、眉山村。
(四)招生程序
1.
2.
三元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按照户口、房产、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招收。若适龄儿童户籍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不一致,应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学校报名登记,三代同户的必须出具孩子父母双方在市区无房证明。在规定时间到所在片区小学报名申请入学。携带材料:①户口簿②房产证③幼儿园教育毕业手册以上各项原件及复印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在招收本片区学生后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各校学位数见附件三),依据政策规定登记。
(1)拥有商品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片区所在学校申请入学,入学携带材料:①户口簿②房产证③幼儿园教育毕业手册④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上各项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原则上第一监护人及随迁子女需在三元区暂住时间需连续满一年以上,根据实际合法居住地址(不含办公、厂房和店面)到所划片的学校申请报名登记。携带材料:①户口簿②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暂住证(或居住证)④租房合同(含租赁房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出租人移动电话,到陈景润实验小学登记的还需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在市区无房证明)⑤参加三元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各项的原件及复印件。
家长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只能到户籍(暂住)地所在片区小学登记,在三元市区租房且暂住不满一年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到长安小学登记,如有虚假,或到两所及以上小学登记,或已读一年级现又重复登记的,一旦查实,本区户籍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外地户籍学生回户籍地就读。
今年扩大网络实名制登记报名试点工作。凡符合建设小学、白沙小学、东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网络实名制报名,报名网址:“三元区教育网”(http://www.syjyw.net/),点击网址首页右下角:“建设小学、白沙小学、东霞小学义务教育招生”专栏进行报名,报名专栏开通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9日,网络报名成功后,家长需妥善保存报名号(条形码),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于7月8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于7月9日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号(条形码)分别到所在学校提交以便资格审核。其它学校的招生报名仍实行现场报名登记方式。
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的,8月底到所在片区学校补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
4.
5.
6.
二、初中入学招生
(一)入学对象
三元区小学毕业生及三元区户籍在外县(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凡2016年前入学的小学毕业生,采用“单校对口”“多校对口”与“划片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招生;从2016年起,小学一年级新生毕业后,以“单校对口”作为主要的小升初方式,部分学校实行“多校对口随机派位”方式。
中学对口学校:
三明三中:建设小学、三元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部分)。
三明四中:白沙小学、长安小学、台江小学、荆东小学、荆西小学,三元区第二实验小学(部分)、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部分)。
三明十二中:三明十二中小学部、东霞小学、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部分)。
莘口中学:莘口中心小学。
岩前中学:岩前中心小学、星桥中心小学。
中村中学:中村中心小学。
(三)招生程序
1.
2.
不属于三元区各中学对口招生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7月1日前购买三元市区住房,并做到户籍、房产(占51%以上产权)、实际居住“三统一”,可于7月1日至5日(双休日顺延),到三元区教育局申请参加三元市区中学录取。
外户籍小学毕业生需申请回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可于7月1日至5日(双休日顺延),到三元区教育局申领并填写《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情况需在异地就读初中的,在原就读小学地升入初中后,开学初通过转学的方式转入中学。
3.
4.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群体、热点学校,提前做好招生入学信息摸底,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就读问题和着力化解大班额问题。
(二)严格执行政策。各中小学要健全招生工作制度,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政策性照顾对象,对台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应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设立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校长要抓好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不得将学生入学与计划生育挂钩;严禁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教育局业务股室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检查指导,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和利用招生收受贿赂等招生腐败行为,高度重视信访办理工作,对核查属实的要从重从严处理,公开曝光,对问题集中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体和张贴公告等方式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主动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招生工作方案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监督电话:7991702
说明:1.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司法部门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
2.暂住满一年是指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
2017年三元区属各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数
学校 |
招生班级数 |
学位数 |
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 |
6 |
300 |
三元区第二实验小学 |
7 |
350 |
三元区建设小学 |
5 |
250 |
三元区东霞小学 |
4 |
200 |
三明十二中小学部 |
4 |
200 |
三元区白沙小学 |
4 |
200 |
三元区长安小学 |
3 |
150 |
三元区台江小学 |
1 |
45 |
三元区荆东小学 |
1 |
45 |
三元区荆西小学 |
1 |
40 |
三元区莘口中心小学 |
2 |
100 |
三元区岩前中心小学(含教学点) |
4 |
80 |
三元区中村中心小学 |
2 |
80 |
三元区星桥中心小学 |
2 |
80 |
合计 |
46 |
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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