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办函〔2026〕75号
黄海代表:
《关于加快我市专门学校建设有效干预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建议》(第00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专门学校基本情况
2024年9月,三明市第十六中学(市专门学校)正式启动招生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自学校建成投用以来,通过“专门矫治教育+社会观护”的双重机制,对全市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与教育威慑,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其中针对14至16周岁且符合特定条件的未成年人,明确了直接行政拘留的处置方式。这一法律调整,客观上减少了进入专门学校的生源数量。目前学校可容纳学生108名,结合常态化开展社会观护,已基本能够满足现阶段干预需要。
截至2026年3月,学校累计接收专门矫治教育学生121名,其中81名已顺利完成教育矫治,结业并返回原学校或融入社会,目前在读学生为40名。累计接收社会观护学生96名(通常每月举办两期,每期约20人),并计划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此外,学校开展的“一日警示教育”已累计覆盖超过2500人次。其中,三元区已分三批组织200余名学生到校接受现场教育;其余各县(市、区)则由当地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初步形成了“市级基地示范、县区联动开展”的警示教育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
您的建议立足三明实际,聚焦专门教育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目前,我市专门教育工作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在深化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协同干预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为专门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推进:
一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教育矫治课程体系建设,多渠道融合文化课程、法治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引入更多实践教学环节,增强矫治效果的针对性与持续性。实施“一人一策”精准矫治方案,健全与普通学校的转衔机制,保障学生回归社会路径,帮助未成年人回归正轨。完善“三师共育”模式(教师、政法工作者、退役军人教官),提升教育转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定期组织专门教育教师参加专业培训与交流研讨,提升其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专业能力。
二是探索开设“专门教育班”。计划在现有办学框架内,每学期开设一期“专门教育班”,学制为一学期,面向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尚未达到专门矫治教育标准的学生,规模约20人。进一步构建起“专门矫治教育、专门教育、社会观护”三者结合的分层干预体系,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和教育的针对性。
三是完善协同干预机制。加强专门学校队伍建设,提升专门教育工作素养能力,进一步发挥专门学校专业资源的辐射作用,加强对普通学校教师的培训与指导。推动构建“早期预警—校内干预—专门教育/观护—社会回归”的全链条分级干预与支持体系。采取“跟进观察、动态评估”策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是否建立女子专门学校进行进一步研判,同时依托省“女子专门学校”,为我市有需要的女生提供专门的矫治教育服务。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与配合。建立健全与市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教育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专门教育工作合力,定期分析我市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新趋势、新特点,为科学决策和精准干预提供依据。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专门教育事业发展的深切关注与大力支持。
领导署名:刘铭盛
联 系 人:林 薇
联系电话:0598-8222735
三明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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