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办函〔2026〕11号
市卫健委:
《关于科学统筹全市托育资源配置支持优质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017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保障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发展,注重发挥民办机构的积极作用:一是明确政策引导,支持民办机构开展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目前,全市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共63所,受益幼儿1403人。其中,公办园21所,民办园42所,民办园占比达66.7%,已成为我市托育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二是注重资源整合,支持存量机构优化升级。在规划布局上,重视现有民办托育资源的利用,通过鼓励和支持已有优质民办幼儿园拓展托育业务,而非单一依靠新建项目,有效盘活利用存量资源,避免了市场的低效重复建设和对优质存量机构的冲击,促进了供给结构的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在满足学前教育基本需求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协同市卫健委等部门,进一步优化发展路径,持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托育服务,避免对成熟优质市场资源形成挤出效应,为民办托育服务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共同推动我市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刘铭盛
联 系 人:吴征宇
联系电话:8249952
三明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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