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办函〔2025〕56号
《关于规范校外托管、做强供餐企业 统筹优化“三托”难题的建议》(第202541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系统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及校外供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面规范课后服务范围、收费等事项的同时,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有效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较好解决家长暑期看护孩子难题。2024年秋季学期,全市开展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320所,受益学生30.1万余人,实现“四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服务内容上“2+N”模式全覆盖(其中城区“2+3”全覆盖)、城区学校开展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全覆盖。2024年暑期开展托管服务试点学校82所,受益学生2.3万余人。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该《通知》明确指出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对学校面向学生的收费项目政府历来严格管控,开展学校“三托”服务一方面部分家长有需求,另一方面涉及向学生收费。该《通知》还明确要求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后服务收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因此,开展学校“三托”服务在无财政全额经费保障的基础上,涉及向学生收费需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为服务好有供餐需求的学生,学校有食堂的原则上由食堂供餐,学校无食堂的采取校外供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遴选校外供餐企业,目前,全市有校外供餐需求的5个县(区)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辖区校外供餐企业名单,建立了遴选、准入和退出机制,保障学生用餐安全。将学生校外供餐与“三托”捆绑服务不符合政策规定,校外供餐涉及企业经营餐饮相关资质,需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三托”服务归为“其他居民服务业”,需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为满足既需要供餐服务,又需要“三托”服务的学生需求,我市有很成熟的社会化做法可供参考,如您提案中提及的沙县菁英,既有自己合规的餐饮企业,又有自己合规的“三托”服务场所,所有费用市场化运作,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下一步,教育部门将持续规范课后服务开展,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落实课后服务“2+N”要求,提高参加科学类课后服务学生占比。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校外托管机构和校外供餐企业的检查,督促其规范管理,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严控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等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三明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铭盛
联 系 人:吴长城
联系电话:8249952
三明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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