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 时间:2025-04-02 14:50

明教办函〔202539

罗志华委员:

《关于建立完善校园食堂陪餐制度的建议》(第202541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安〔20243号)要求,我市各校集中用餐陪餐率达100%,有提供“校园餐”的中小学校已100%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机制,以及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反馈处置机制保障集中用餐陪餐工作。

我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陪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公示陪餐记录表。陪餐人员在同一场所与学生一同用餐,与学生“同餐同菜同价”。陪餐人员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在学生就餐前30分钟,对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饭菜外观、口味、质量、价格、份量以及学生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制止餐饮浪费”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价。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我们还组织开展沉浸式体验活动,2024年,全市共邀请3488名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家长代表等开展两期食堂食品安全沉浸式体验活动,目前已常态化开展,较好体现了“让群众可感、可知、可及”的理念。在健全激励机制方面,202412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三明市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办奖励暂行办法》,明确“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标准、程序和相应文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违法举报有人受理、有人核查,奖励有资金保障、有标准可依、有程序核发。我们还加强学校相关负责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20252月,市教育局举办教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线上培训活动,邀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作专题培训,参训人员达2200余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引导学校继续通过邀请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常态化开展陪餐活动。同时,继续对陪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培训,根据实际情况,持续优化改进,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切实守护好青少年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三明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若嘉

人:谢  

联系电话:8238356

  

             三明市教育局

              20254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