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410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 时间:2025-04-01 10:57

明教办函〔202538

市卫健委:

《关于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025410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发展。一是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二是按照市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完善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程序要求,支持有条件开设托育班的幼儿园,经教育部门同意,向原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增加托育服务业务,并向当地卫健部门备案。三是注重强化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将婴幼儿照护人员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建立托育从业人员培养体系,依托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开设早期教育及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强婴幼儿照护、儿童心理学、家庭教育学等核心课程教学。四是通过县级职教中心整合资源,对托育服务人员实施专业化提升培训,重点提高婴幼儿教育、托育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目前,全市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共8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1所,民办幼儿园71所,受益幼儿1301人。

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的基础上,继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生23岁幼儿,并积极推进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持续优化专业设置,为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保障。

 

领导署名:刘若嘉

人:肖海燕

联系电话:8223041

 

               三明市教育局

              202533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