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40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4-05-14 15:02

明教办函〔202453

民进三明市委员会:

《关于推动城乡要素流动,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共享的建议》(第202440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凝聚全市上下合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教育主要指标稳步提升,部分指标居全省前列,教育综合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态势,但也正如贵单位指出的,我市在促进教育优质资源共享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贵单位提出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阶段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保障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强化财政拨款主渠道作用,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督促各教育阶段经费保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教育附加的征收力度,确保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及时足额拨付。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普通小学为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为每生每年950元。在此基础上,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对不足100人的公办小学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同时,对100200人的公办小学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不足300人的公办初中校按3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9500元执行。

二、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充分利用财政部中央直达资金监测平台和教育部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以及教育经费统计季报系统,及时了解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进度,并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提升经费监管能力。

三、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动态调整农村与城市的教育布局规划,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储备并实施一批公办幼儿园、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安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增强学位供给。建好、配好、管好、用好教育技术装备,推动教育技术装备的精细化管理,提高教育装备的使用率。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持续推动“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申报工作,坚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在加快在建补短板教育项目建设同时,逐步扩展优质教育资源,尽量缓解现有优质老校招生压力。优化招生办法,深化“总校制”办学改革,科学引导生源分流,化解“择校热”问题,不断提升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实现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构建高校、政府、中小学校“三位一体”师范生培养机制,深化沪明教育对口合作、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交流协作,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和培养交流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职称评聘等改革,不断强化我市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聘任”改革,完善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及考核评价机制。视三元辖区试点开展情况,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增加心理健康教师招聘数量,加大对师生心理援助的供给力度。

六、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扎实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认真落实《三明市创新完善“十项机制”推进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和10个具体实施办法。抓好试点培育,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大典型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教改“三明经验”影响力。

七、完善招生制度改革。持续完善三元区小学非“三统一”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和公办园“多园划片”招生改革,推进积分入学向“三统一”对象延伸。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三元辖区市属小学招生办法的公告》,调整优化三元辖区市属小学招生办法。指导三元区制定《三元区小学新优质学校培育建设方案》,扩大区属小学优质学校总量,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引导生源科学流动,化解局部区域热点学校学位供需矛盾。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探索“入学一件事”,各县(市、区)将逐步推广。

八、提升城乡教师待遇。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农村教师与公务员同等享受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和500元的乡村生活补助待遇。实施基础教育1N”正向激励机制,对班主任、总校交流教师等给予奖励,激发广大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行职称倾斜制度,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

 

领导署名:涂林

人:李宜韬

联系电话:8222954

  

              三明市教育局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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