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办函〔2024〕5号
《关于积极推进我市托幼一体化建设的建议》(第2024409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采取开设幼托班等多种形式,提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2023年,全市共有100所公、民办幼儿园开设托育服务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硬件建设。以省教育厅城镇公办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为契机,不断优化公办园设施设备配备,在硬件条件上为探索托幼一体化建设做好准备。其中,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城镇公办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项目10个以上。
二、扩大试点范围。抓好国家和省、市有关托育服务文件落实,继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进一步满足群众入托需求。
领导署名:涂林瑢
联 系 人:陈 晨
联系电话:8280703
三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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