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40000008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3-05-24 09:26

明教办函〔202368

张宁委员:

《守住青少年心理健康底线,筑牢和谐校园防线》(第202340000008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关心关爱服务,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做法:

一、丰富心理健康课堂内容

逐步落实国家、省上心理健康课程要求,定期开展学生团体辅导、心理健康主题班队会等活动。每年举办“5·25心理健康周”主题宣传,在新生入学、开学、毕业、升学、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影响心理健康重大事件发生时段开展专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加强中心校以上学校的心理辅导室建设,12个市、县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全部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面向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每年组织全市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到各地各校为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开设考前公益心理辅导巡回讲座,引导师生做好自身心理调适。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采取足额核准招聘计划、资助开展教师招聘、适当放宽招聘条件等措施,加强包括心理健康教师在内的教师招聘工作。近年来,全市共新招聘心理学专业或有心理学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50余名。2020年以来,每年在全市德育经费中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市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成立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已连续3年举办全市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培训,全市专兼职心健教师近600余人参加。积极组织省级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成员和骨干心理健康教师参加国家和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组建三明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吸纳热心家庭教育公益事业,具备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等专业知识的专家加入志愿者队伍。

三、密切家校沟通合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把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家长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专家深入学校,围绕青春期心理健康、亲子沟通、手机网络成瘾等家庭教育热点问题,分享家教技巧。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市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三明市新时代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心理课程实效。推进心理健康课程开发建设,落实普通中小学校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和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及生命教育专题活动。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当地实际,开发心理健康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挫折教育等。重视学科内容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自然融合,注重课堂心理氛围的营造。加强生涯辅导,特别是初三、高三学生的学涯指导等,激发学生学习与成长动力。组织专业人员进校园开展心理健康宣讲活动,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树立“身心同健康”意识。

二是逐步配齐配足专职教师。2025年底,配齐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24年上半年前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专职心理健康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的必修内容。完善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市、县级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建立以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的稳定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三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不断健全家长学校、家委会、学校公开日、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双减”工作开展,积极引导家长配合学校落实好手机、网游、读物、体质、睡眠等方面管理要求,提高家长的亲子沟通和心理引导能力。加大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培育一批家教专家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培植家校社共育试点县(市、区)和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浓厚氛围。

 

领导署名:涂林

联 系 人:林 

联系电话:8224283

  

           三明市教育局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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