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办函〔2023〕65号
王金珠委员:
《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第202340000008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妇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关心关爱服务,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做法:
一、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指导和市级培训,推动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研活动及危机干预志愿队伍的建立。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帮扶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心理健康危机干预讲座进校园活动,培养危机干预教师志愿者400余名。加强教育、司法、妇联、关工委、文明办等部门合作,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进校园集中宣讲等系列活动,提升学生心理应对能力。
二、完善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实效
加强中心校以上学校的心理辅导室建设,全市中小学基本设立学校心理辅导室。12个市、县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全部开通心理咨询热线,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面向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每年举办“5·25心理健康周”主题宣传活动。每学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每年组织全市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到各地各校为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开设考前公益心理辅导巡回讲座,引导师生做好自身心理调适。
三、打造专业队伍,注重师资培训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全市共新招聘心理学专业或有心理学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50余名。2020年以来,每年在全市德育经费中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市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已连续3年举办全市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培训,全市专兼职心健教师近600余人参加。积极组织省级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成员和骨干心理健康教师参加国家和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组建三明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吸纳热心家庭教育公益事业,具备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等专业知识的专家加入志愿者队伍。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市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三明市新时代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开齐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强化家校共育共建,进一步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是提升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到2025年底,配齐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24年上半年前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专职心理健康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的必修内容,推广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完善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市、县级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建立以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的稳定的学校心健队伍,培育一批省、市级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
二是推进心理健康课程开发建设。落实普通中小学校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和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及生命教育专题活动。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当地实际,开发心理健康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挫折教育等。加强生涯辅导,特别是初三、高三学生的学涯指导等,激发学生学习与成长动力。
三是增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不断健全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双减”工作开展,积极引导家长配合学校落实好手机、网游、读物、体质、睡眠等方面管理要求,提高家长的亲子沟通和心理引导能力。加大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培育一批家教专家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培植家校社共育试点县(市、区)和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浓厚氛围。
四是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持续深化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各项计划,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心理关爱,实施针对特殊家庭的专项心理健康促进计划,将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与经历等作为心理普查建档的重要内容。加强“流动家长学校”建设,推动留守儿童家长形成科学的家教观。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领导署名:涂林瑢
联 系 人:林 薇
联系电话:8224283
三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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