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办函〔2022〕55号
答复类别:B类
农工党三明市委会:
《关于让“双减”不减质,让“学习”有助力的建议》(第2240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
一、大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一)抓师资队伍保障。一是加大教师招聘力度,统筹调配现有师资,多形式增加薄弱学科专业教师,2021年全市招聘新任教师1551名。二是完善梯级培养和聘后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提质增量,打造出一支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层次递进的名优教师团队。2021年,市级新增确认第四期学科带头人163名、第五期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30名。三是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优秀年轻校长培养工程百人人才库,成立各级名师工作室71个。四是建立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和帮扶机制,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2021年教师交流2216人,骨干教师交流450人。
(二)抓课堂改革实效。一是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强化行政和教研联动,定期开展教学专项视导。对学校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全方位把脉,做到“推门听课”与随机巡课相结合,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相结合,个别交流和集中反馈相结合。二是推动教师聚焦课堂变革,突出加强学段教学衔接、学科融合备课研究,大力培育本土特色课堂。实施“校长回归课堂”行动,引导校长关注课堂教学一线、亲临课堂教学实践,让学校回归教育教学中心。三是丰富教学资源,结合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及省、市、县、校各级资源平台,形成覆盖各学科的教学资源,有效满足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需要。
(三)抓教研引领支撑。一是市级依托三明教育学院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增效工作指导组,县(市、区)相应组建工作团队,定期开展工作指导。同时完善综合指导体系,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创新制定多元监管举措,形成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长效机制。二是健全专职教研员到校诊断指导、听课评课制度。推动教研员入校挂职,市级选派4名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科级教研员到市直属学校挂职任副校(园)长,并要求其在挂职期间做到“五个一”:即每周至少1个工作日到挂职学校开展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或公开课;每学期指导1-2名青年骨干教师;每学期为挂职学校做一次教学质量分析;每学期上交一份挂职工作报告。三是加大学科教研培训力度。2021年各学科教师和教研员共3000余人参加研训,开设学科专题讲座40余场,开展教学观摩课500余节,为提质增效补给“正能量”。
二、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
(一)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大力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要提供延时服务;针对中午家长接送有困难的学生,部分学校开展午托服务;初中学校根据学生需求课后服务时间延伸至工作日晚自习。
(二)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一般以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主,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学校结合优势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开展阅读、书法、体育、美育、科技和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不断优化课后服务形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同时,明确要求严禁教师利用课后服务进行新课讲授。
(三)保障课后服务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收取、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发改委等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课后服务”收费相关文件。为保证教师参与课后服务酬劳,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三明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参与由学校独立组织实施或由学校与相关机构合作组织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劳务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发放标准。
三、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一)改革学校评价。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我市按照不同阶段学校的具体特点,正抓紧研制相关评价考核办法,积极引导学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改革学生评价。2021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增效的通知》,明确探索实施学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坚决改变用分数贴标签的做法,健全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改进结果性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探索增值性和发展性评价,完善过程性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创新评价工具手段,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2022年3月,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推广第一批学生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遴选了全市第一批学生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三)改革教师评价。2019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明确省级名师、名校长、省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名校长,市级学科带头人等不同考核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目前,结合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正组织力量抓紧研制《三明市市属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大力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引导广大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围绕“双减”工作的整体部署要求,充分结合贵单位所提建议,进一步抓好“双减”政策落地落实,确保“减负不减质量、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不减成长”。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若嘉
联 系 人:张健林
联系电话:8280703
三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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