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时间:2020-05-28 09:56

明教办函〔202058

答复类别:B

 

范文华等代表:

《关于加大培养定向师范生力度,破解县级教师招聘难问题的建议》(第01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教师在教育发展中的主导性作用愈发显现,教师的重要地位愈发凸显。三明正在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打造三明现代经济升级版。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虽然农村学校在基础设施、师资队伍方面得到一定改善,但乡村教育事业依然任重道远,你们的建议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一阶段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师资,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一、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结构,我市将从2020年起委托福建师范大学、三明学院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采取委托定向招生、公费培养、定期服务试点等途径,定向培养“本土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采取公费培养或到岗退费、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大师范专业吸引力,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满足乡村教师教师补充需要。努力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建立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全力破解基层教师缺编难题,组织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赴省内外重点师范院校开展校园专场招聘,解决教师招聘难的问题。

二、引导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各级财政对到农村学校服务的大学毕业生可实行代偿学费制度。凡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到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任教,服务期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县级财政也应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

三、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20191月起,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乡村教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500元,所需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

四、做好城乡教师编制统筹管理工作。一是合理核定乡村学校教师编制。我市中小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农村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小学31-200人的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10-30人的至少配备2名教师、10人以下的配备1名教师。二是健全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剂机制。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从实增减”的原则,根据班师比、生师比有关规定标准,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学校规模、班生数量和师资结构等具体情况对城乡教师实行动态调整。三是科学制定乡村教师课时量标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指导中小学制定和细化乡村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不足课时量的教师要通过跨年级、跨学科兼课和跨学校走教以及兼职其他管理工作等形式,来确保课时量完成,以此调剂编制用于教师紧缺学校。

 

领导署名:涂林

人:李宜韬

联系电话:8222954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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